洪荒:我儿子是多宝

洪荒:我儿子是多宝 已完结

洪荒:我儿子是多宝

主角:始祖 分类:上古神话 作者:笔下春秋1 状态:已完结 时间:2022-12-16 09:18:03

《洪荒:我儿子是多宝》作者:笔下春秋1,主角始祖,目前连载中,上古神话类型小说,书中感情很丰富,故事表达的很清晰,剧情衔接合理,思构清晰,扣人心弦。本小说主要讲述了:荒野,人族领地。万族数百亿人族拜天地。“人族有熊部落,感谢上帝。”“人族有个巢穴部落,感谢上帝。”“有谷物部落的人族感谢上帝。”“人族有部落,感谢上帝。”“穿衣服的人族部落感谢上帝。”巨大的祈祷声响彻辽阔的大地。这对人族来说是个特殊的日子。这是一个值得永远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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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试读:

荒野,人族领地。

万族数百亿人族拜天地。

“人族有熊部落,感谢上帝。”

“人族有个巢穴部落,感谢上帝。”

“有谷物部落的人族感谢上帝。”

“人族有部落,感谢上帝。”

“穿衣服的人族部落感谢上帝。”

巨大的祈祷声响彻辽阔的大地。

这对人族来说是个特殊的日子。

这是一个值得永远记住的日子,

人族为了这一天已经等了十万年了。

因为:人族始祖太初的孩子终于要出生了。

太初是唯一的人族始祖。

他钻木取火,使人从野蛮走向文明。

他发明了文字、法律和数学,使人变得聪明。

他品尝草药以使人们远离疾病。

他创造了建筑,让人们远离洞穴生活。

他圈养野生动物,耕种庄稼,给人以食物来源。

他是电,他是光,他是人族唯一的神话。

唯一遗憾的是始祖没有后代。

自从诞生人族被女娲娘娘创造了10万年,其他诞生人族的后代就已经经过了几千代。只有始祖一家很平静。距离第一位玄女母亲九天前怀孕,已经过去了十万年。人族从几百人到现在繁衍了几百亿人。不知道期待了多少代,一代又一代,也不知道死了多少祖宗。最后,我等到小祖宗出生。

他们怎么能不激动呢?

这是整个人族的一件大事。

……

人,祖籍。

一个英俊的少年,来回踱步。

他一开始是人族始祖。

即使修为已经是大罗金仙的巅峰,神色依然充满了不安。

前世是父亲的第一次。

而这个熊海子怀孕十万年才出生。

太可惜了!

太初是个旅行家。

穿越荒野,成为第一个先天人族。

那时候的先天人族简直就是一群野人。

谁能忍受吃生肉住窑洞?

于是就有了钻木取火...

准备野外生存版。

谁想到那场火竟然是后天第一场火,然后一大批先天功德就过来了。

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不能只吃烧烤。你需要一份汤吗?

于是陶器就出来了。

有肉有汤,不用去弄点主食吗?

所以我们种了庄稼。

总不能吃了喝了就穿叶子吧?

所以有衣服...

丰衣足食,不需要点精神生活吗?

先天人族连数字都不知道。我该怎么办?

他能做什么?教书。

就这样一点一点,人族被从蛮荒带到了部落时代。有文字,有法律,有礼仪,有吃喝,顺便积累了很多先天的功德。唯一的遗憾就是他的骚操作,直接推动了人族无数年的历史。连天堂都被他扰乱了。女娲亲自下凡劝说,塞了侍女玄女九天为妾,就这样被放了下来。

不能折腾人族,只能折腾老婆。

九天玄女是第一个天生的人族,一出生就被女娲娘娘收为侍女。

太初是最后一个...

不存在种族问题。

再加上我一开始很努力,很快就成功让玄女怀孕了。

只是没想到这一怀孕就是十万年...

哪吒比孙悟空还特别。

“哇,哇……”

正在那时...

精致的院子里传来孩子们的哭声。

随之而来的各种奇怪的天文现象。

到处都是云。

金莲风起云涌,气场沸腾。

白鸟和动物们一起唱歌跳舞。

太初看着眼前的一切,整个人都蒙了。

你儿子的职位是什么?

吵什么吵?

我是被逼的。

天空中的另一个景象。

紫气弥漫三千里,仙乐漫长,阳光灿烂。

这是女娲,皇后。

太初对此非常熟悉,因为他设计了这种玩法。

对了,他还设计了西安故宫。

“姐姐你好!”

太初笑着打招呼。

人类已经被创造了10万年...

不赶紧圣化自己,就整天瞎转悠。

她不着急。她开始时很担心她...

女娲哈哈大笑,调侃道:“太早了,你想我了吗?”

“哈,你猜怎么着?”

“我想我肯定想。我不希望我杀了你。”

女娲挥舞着拳头,风情万种。

太初:“……”

妹子,你的画风坏了。嘿!

这皮肤真的好吗?

两个人在聊天...

天空中的另一个景象。

女娲笑道:“哥哥们快来了。”

太初:“……”

你师兄,还有几个?

孩子出生了...

来几位大佬,这也太没面子了吧?

过了一会儿,三个人影掉了下来。

就算没见过,一开始也知道这三个就是传说中的三清。

没办法。太明显了。

一个老人,一个中年人,一个少年。

毫无疑问,老人太高了,年轻人就是元始天尊。

至于那个看起来是二年级的少年,他一定是田童的领袖...

太初甩出一拳,柔声道:“见见三清大师。”

“免单,免单!”

田童首领惊讶地看着人族的祠堂:“这真的是一件大事。基于混沌石开辟了一个数百亿英里的世界。里面的灵根充满了仙气,堪比顶级仙居。最奇怪的是,这一切都被十二个时空阵列隐藏着。从外面看,就是一个普通的院子!”

“等等,九先天剑阵?”

“后天第一场火?”

“文明之火,智慧之火,万火之源?”

“第一张纸?第一件陶器?”

“剑道?法律?礼仪?”

“运气如龙,功德如海……”

我越看越震惊...

他不可思议地看着太初:“你真的只是人类,而不是天子什么的?”

这是不是太夸张了?

一个人族,怎么能优步到这样的程度?

太初:“……”

“田童少爷在开玩笑。”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族。”

我第一天很普通。你不必大惊小怪。我看起来很低调。

“如果你是普通人,天上有几个人敢说天骄?”

太上皇也颇为惊异:“虽然表面上你只有金仙作为修为,但真正的修为已经达到了罗达金仙的巅峰,离混元只有半步之遥。人族诞生才10万年,而你已经达到了罗达金仙的巅峰,没有任何不稳定。不仅如此,你还与生俱来的鸿蒙系统道学,修炼的是第一剑道,也是后天的第一把火,日夜不停的炼心。

太初:“……”

这两兄弟有病吗?

有必要把一切都抖出来吗?

十分之一的钱被抖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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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宁爱耍宝

编辑小宁爱耍宝点评:

洪荒:我儿子是多宝本人看小说也有9年了,各类大神新手的书也看了不少,说真的,这本书写的很棒,写的不错,给予好评,继续努力出更多新书,总体来说很不错的一部上古神话小说,非常值得一看,不像现在大多数网文一样内容空洞、贫乏,千篇一律,还是很有自己的思想、格局的,笔下春秋1的水平还是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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