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从不打肥鸡编写的上古神话风格的小说《洪荒:我捡垃圾穿越了》,主角: ,小说内有很热血的情节,故事设计合情合理,文笔生花,语言言简意赅。本书主要讲的是:混沌开启,盘古消亡,万物诞生。荀宝大叔,作为后天生物中第一个拥有寻宝天赋的老鼠。自然,他是后世寻宝鼠一脉的开创者,或者说始祖。然而谁知道,在后人用光环定格真相的世界里,有一种著名的珍稀动物——寻宝鼠。在蛮荒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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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试读:
混沌开启,盘古消亡,万物诞生。
荀宝大叔,作为后天生物中第一个拥有寻宝天赋的老鼠。
自然,他是后世寻宝鼠一脉的开创者,或者说始祖。
然而谁知道,在后人用光环定格真相的世界里,有一种著名的珍稀动物——寻宝鼠。
在蛮荒时代,老祖宗是专门捡垃圾的小偷。
“嘿,王子们今天不在家。我们看看有没有什么宝贝。”
荀趁太阳十王回天汇报工作之际,直接摸了唐古。
也就是太阳升起的地方。
为了到达这里,荀宝大叔在汤谷外的太阳之海呆了三天三夜,他已经和他那空灵的身体差不多熟了。
但幸运的是,在太阳回到天堂的时候,我让他摸了摸。
“嘿,我不知道哪个王子掉了羽毛。对我来说更便宜。”
站在芙蓉树下,荀非常舒服地用爪子抓着三根暗淡的金色羽毛。
一万年间,荀曾三次来汤谷蹲守,但只有这一次成功了。前两次,他只偷偷捡了两片芙蓉叶。
“哪里好?”
这一次,我发现了太阳的羽毛,但老荀想嚼一块木槿花带走。
毕竟世界上的灵根都是有主人的,但是遇到一个寻宝的老荀就收不到灵根了,得弄个树枝回去。
“滋滋滋”
“跳”
老荀顿了顿,看着断了的门牙和刚咬断的一小截芙蓉枝,突然皱起了眉头。
不愧是自然界十大灵根,他的门牙都被咬掉了。
无奈之下,老荀只能把尾巴翘起来,用另一颗门牙继续啃。
直到松动的门牙快要脱落,最后这一小块芙蓉枝在我手里,我只好把玩它。
“不好。”
在老荀突发奇想之际,鼠爪被运去窃取学习的秘密。
“太阳的王子们回来了。”
老荀身上绽放出一道金光,虚空中划出了一个洞穴市场,老荀就藏在这里。
不到一眨眼。
十大太阳坐在芙蓉树上。
“嗯?年轻人敢伤害我的芙蓉树。”
当阳光落在树枝上时,马上就不对劲了。当化身转身时,他发现芙蓉树的一根树枝不见了。
“哼,当我看到这个秘密时,谁敢欺负我的十方太阳王子?”
只见八皇子太阳瞳孔仰天,虚空一幕变成了前一刻。
正当我要见老荀的时候。
老荀感觉到有人在监视他,立即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
它不是与生俱来的财富,也不是后天获得的财富,更不是有价值的财富。
那是一片荷叶,被老荀紧紧遮住,生怕露出一点身子。
荷叶虽然碎了,但在老荀身上还是绿的。
十大太阳在塘沽看到的是一片荷叶跃出海面,拾起它们遗弃的太阳羽毛,带走一根芙蓉枝。
“哼,道祖洞荷塘里的东西。”
十皇子很是不屑地说道。
“第一朵莲花是道祖后天培育的,诞生了许多后代。我觉得是天机莲的荷叶。”
刘玉鑫的眼睛锐利而质朴。
“如果道祖亲自动手,我们怎么能窥见这个小贼呢?”
二王子沉默了。
“也许这个小贼就是上门的人?”
三王子犹豫了。
“哼,太上门了?
九皇子爪间有真太阳之火,阳之力只是流于表面。
“仅此而已,小偷有一片荷叶扰乱了秘密,我们不能再计算了。不管晚不晚,给他们一个面子就行了。”
四皇子说话了,四孙是帝君的最爱。当公众看到他糊涂时,他们停止了交谈。幸运的是,小贼只切下了一根木槿枝,无伤大雅。
否则,向妖族天庭报告,贼无道上天,无道入地是必要的。
换句话说,老荀通过秘术榨干了袁静,并通过洞穴遗迹的方法迫使他逃离。
我用偶然捡到的荷叶包裹自己,这被认为逃过了这次抢劫。
“哦,天哪,我差点喂了鸟。幸运的是,我和我的祖先有一片荷叶。我这次回去一定要休息一万年。”
老荀在山洞市场的空地上摆弄着一小块芙蓉木,但最后他还是吃不够,用舌头舔了舔。
“真好吃。这些与生俱来的精神比后天出生的更好。可惜我没有那个机会!”
洞穴遗迹的方法又快又快,一会儿就要从汤谷回到它的巢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