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小多的小说_第019章 在吃这一块儿,我们是很讲究的_洪荒:我儿子是多宝精彩章节

主角是小多的小说_第019章 在吃这一块儿,我们是很讲究的_洪荒:我儿子是多宝精彩章节

时间:2022-12-16 09:54:00作者:笔下春秋1主角:小多

经典小说《洪荒:我儿子是多宝》由笔下春秋1所编写的上古神话类型的小说,主要人物有:小多 ,小说里内容丰富,剧情让人深入,内容丰富多彩,想象合理,故事好震奋人心,剧情紧凑。书中主要讲述了:“爸爸,兔子来了。”小多包上来一个长耳朵的定光仙子,面带微笑。“爸爸,这是一只又肥又笨的兔子,但它是金仙的巅峰之作,味道一定很好。”“还不错!”太初背着一个长耳朵的仙女。尸体至少有几百米长,几十米高。现在简洁的也有几十斤。不错...大笔一挥,整张兔皮被剥了下来。灵气水洗净兔子后,一堆篝火升...

《洪荒:我儿子是多宝》第019章 在吃这一块儿,我们是很讲究的 免费试读

“爸爸,兔子来了。”

小多包上来一个长耳朵的定光仙子,面带微笑。“爸爸,这是一只又肥又笨的兔子,但它是金仙的巅峰之作,味道一定很好。”

“还不错!”

太初背着一个长耳朵的仙女。

尸体至少有几百米长,几十米高。

现在简洁的也有几十斤。

不错...

大笔一挥,整张兔皮被剥了下来。灵气水洗净兔子后,一堆篝火升起,被烤熟了。刚开始的时候,会时不时的撒一些调料。他一边烤着兔子,一边漫不经心地对多宝说:“其实对于一般的兔子来说,你刚才做的事情是没有用的。兔子不吃肉……”

“我知道。”

“但我不能把兔子喜欢吃的精神物质拿出来?那样的话,目的太明显了,我也不能用整个仙剑来伏击。那样的话,兔子变成血沫,根本不吃东西,我只能用自己的气血去勾引它。我只有神仙修炼,而且是金仙巅峰……”

“我对他不构成任何威胁。”

“而且,妖族渴望我人族的血肉,现在已经到了蜕变的地步。我天生圣体混乱,我只是一个神仙培养出来的人族。兔子就算不吃东西,也可以用我换取一些需要的精神物资。不管它怎么想,只要它好奇,那么我的目的就达到了……”

“如果它真的能抵挡我的诱惑……”

“那我自己去追。”

“总是尝试.....”

小多包笑着指了指正在烧烤的兔子:“爸,你不觉得这样效果也挺好的吗?当我打兔子的时候,我用了这个技能。可以看到肉没有烂,连皮都没有破。我直接打碎了长耳兔的五脏六腑,所以味道很好。我不得不说,长耳兔的身体太虚弱了……”

“其实有更好的办法。”

太初漫不经心地说:“用剑把针磨尖,从眼睛里穿过,直接断了你的心念,这样你的内脏就不会受损,也比较容易清洗。最重要的是,你根本不用费那么大劲,也不用做那些不必要的动作,更不用考虑那些因果利弊。你知道你现在戴的面具是天道馆的……”

“你太小看天道阁了……”

"天道阁的行为不考虑人族的身份."

太初把刚才的情况告诉了宝小多。

怎么说呢,这种方式对他很好,但是他的思维还没有脱离人族。

戴着天道阁的面具...

代表的,不是人族,而是天道阁。

人在面对妖族的时候,该乞讨的时候还是要乞讨。小心翼翼很正常。

但是天道阁完全没有必要...

“我知道,爸爸!”

小多包低着头小声说。

我还没放下。

兔肉的香味,不断飘向远方…

偶尔会有一个妖族从天而降。它看到太初戴的面具后,二话不说转身就跑。

我怕得要死。

这位是天道馆的主人,梅。

你敢呆在哪里?

虽然很少露面,但在妖族中享有很高的声望。

他从出生到现在,一战只压过妖帝,只打过妖帝一拳,现在还在撤退中。帝俊和东皇太乙同时下令,面见天王阁。不管是什么情况,他们立刻报告了天王阁重生,第一时间就传到了天庭。

“你知道他们为什么跑吗?”

太初指着天上逃命的妖族,漫不经心地说:“因为我是梅苏畅。”

“我明白了,爸爸。”

小多包笑道:

这次他真的明白了...

妖族,天道。

“梅苏畅!”

东太乙皇帝,声音冰冷。

但是他动不了天道阁。这个组织太神秘了。

不断从间谍那里传回来的消息说明了一个问题。天道阁真的没有插手巫妖大战,但是有很多高僧。多年来,他一直想弄清楚梅·苏畅是谁。结果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是没有消息,让他无比沮丧。

“暂时忍耐一下。”

“我妖族统一天界之时,便是天道阁覆灭之时。”

狄俊的声音极其平淡。他对着镜子挥挥手,看到两个美丽的身影,一个是何,一个是瑶池。这时,他们已经到达了人族的领地。迪君低声说,“xi何,你为什么不明白我的心意?我是太阳神,你是月神,我们是天作之合……”

“太早了。你的人族时间不多了。”

声音虽然平淡,却充满了杀意,让下面的妖将都感到一阵寒意。

“大哥,百万美元保护期一过,我就杀了它的当初!”

东太乙皇帝也在杀太初。

皇宫一战后,他感到无比屈辱。

如果不是在皇宫里,他是不会放手的...

他死得早,太早了。

“他,我要杀了他。”

狄俊站了起来,河之先天之宝,罗之书,在一片混乱的气氛中跌宕起伏。

如果不是看在女娲的份上。

人,早就灭绝了。

另一方面...

太初朝妖族的方向看了一眼,笑着摇了摇头:“戾气真大,啧啧……”

没放在心上。

继续烤兔子。

在烤兔子的同时,我还教了儿子烧烤的诀窍:“儿子,兔肉是凉的,所以烧烤用的木头很重要。这是生长在吴族祝融部落的火神树。它天生就有火的属性,正好可以祛除兔肉的寒凉。烤龙肉的话就得用芙蓉花……”

“这个调料也是讲究的。我告诉你一个小秘密。你妈的烧烤技术是你爸教的……”

事实上,烧烤的时候...

对于太初来说,根本不需要用木头。有九种颜色的火可以快速烤兔子,但是没有木头的烟火烧烤是没有灵魂的。他家很讲究一起吃这个。这些应该等他儿子有经验了再给他。在家里,他的品味很微妙...

出门百年,刚开始怕他有点不习惯。

"这是来自西安故宫的田零孜然,它可以促进香味."

“这是来自东海深处的灵盐……”

“这是一种来自西方的烈酒,带有一些可以接受的辣味……”

小多包认真的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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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我儿子是多宝

洪荒:我儿子是多宝

荒野,人族领地。万族数百亿人族拜天地。“人族有熊部落,感谢上帝。”“人族有个巢穴部落,感谢上帝。”“有谷物部落的人族感谢上帝。”“人族有部落,感谢上帝。”“穿衣服的人族部落感谢上帝。”巨大的祈祷声响彻辽阔的大地。这对人族来说是个特殊的日子。这是一个值得永远记

作者:笔下春秋1 类别:上古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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