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成了前任的女儿》第十八章 发现个小毛团子 免费试读
我怎么也想不到,第二天城里就有传言说,晚上有一个戴着面纱的绝世美女走在街上。
《绝世佳人》是早晨版。有传言说,到了中午,就变成了昨晚的仙女降临。
我当时在吃午饭,听着这首歌跟我说这些,脑子里想象着青鹿君我听到这些话会是什么反应。
于是,就有了我拿着饭不吃咯咯笑的画面。
“小姐,你今天下午有什么计划吗?”当宋问我。
"去南街,你认识路吗?"我问。
宋点头道:“奴婢知道了。”
我要开始准备生意了,我要赶紧落实青楼的细节。不仅仅是为了西风,也是因为方,我答应给她一份可以养家糊口的工作。
我已经几天没见到她了。我想知道她父亲怎么样了。
南街很远,屋里的人给我准备了轿子。我非常渴望看看这辆古色古香的车辆,但当我弯下腰坐进去时,事情就变得不一样了。
轿子不宽,感觉自己被装在一个小盒子里。两侧透气的窗户也被窗帘挡住,车内闷热。车门的大窗帘也要拉上。我很高兴我没有幽闭恐惧症。
更神奇的是,当轿子移动的时候,我能听到几个大汉在门外喊他们的歌。他们一步一步走着,我在里面摇摇晃晃。
我估摸着也就十分钟的路程,我就突兀的从那种尝尽人间所有苦难的荒凉中走了出来。
“小姐,我们到了。”
我的胃一阵翻腾,我被吐了出来。当我看到这首歌掀起的帷幕时,我真的感到得救了。
当宋扶我出了轿子,几个壮汉低头站在轿子两边。
“各位大佬,先回家吧。”我伸出手道,有气无力地说话。
“小姐过会儿得回屋去。他们在这里等着也没关系。”当这首歌说。
我摇摇头拒绝了。我宁愿走回家也不愿再坐在这东西里。
“回家听我说。”我坚持。
这群轿夫交换了一下眼神,然后踏上了归途。
我看得一清二楚这群壮汉是怎么把轿子弹起来的,我只能再自怜两秒。
青鹿君据说南街是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地区。的确,不难看出这里和东街有很大的区别。
我站在比东大街宽得多的大街上。沿着大道望去,两旁是各式各样的店铺,看不到尽头。这里的人比东街的人多。
工薪族的叫卖声也比东街来的热情。
宋和三尺跟着我的时候,我边走边看。
还记得不久前我讲过一次,这个时代的城市规划真的不好。现在看到这条南街证明了我的想法。
东街的一些药铺、染坊、丝绸店,在南街是看不到的。南街的经营项目主要以米店、珠宝、瓷器店为主。
按照青鹿君的说法,这里的大街小巷大部分都是石喜凤,难怪石喜凤能成为全国首富。这个行业置身事外。他做了最赚钱的生意,没有竞争对手。
“你好,小姐!”我还在四处张望,突然有人在我面前张嘴大喊。我看着声音的来源,看着那个人的眼睛。他是一个穿着便衣的年轻人。
我困惑地向他挥了挥手作为回应。
谁知道我当时走在南大街上,这个年轻人正好在街上惹了一个头。一路走来,至少有十几个人追着我喊小姐。
嗯,我深刻体会到,石喜凤真的在这里买下了半条街。
被这些人喊,我很尴尬。虽然我很想低着头蒙着脸去,但是我不能丢下我的生意。
我得找个合适的地方做生意。在南街走了很久,注意到这里的店铺都是两三层楼高,甚至没有一家比较突出的。
按照我的想法,我要建的是一个可以毁了石喜凤的豪华浪漫的地方。这个普通的建筑肯定达不到我的目的。
“没有更高的地方吗?”我对自己说。
这被听成了一首歌,她靠过来告诉我。“是的!”
“是吗?哪里?”我问。
“小姐,你看那边。”当歌声指向我左边的方向时。
左边的视线被我前面的店铺挡住了。顺着歌声的方向,我看到店铺后面露出一个屋顶,感觉比前面的店铺高一点。
“带路。”我说,
当宋从来不走在我前面的时候,当我遇到一个岔路口的时候,她宁愿在后面提醒我应该往哪个方向走。
三尺很沉默,即使宋偶尔和她说话,她也不怎么说话。
我要找的那栋楼在东街大街的后面。它被两条熙熙攘攘的街道包围着,但建筑本身却是荒芜的。
建筑用红色和墨水装饰,屋顶有红金色的四个角。我数了一下,一共六层,真的比我刚才看的所有店铺都高很多。我走进楼里,走到门口,看到一块牌匾,上面写着“清平楼”几个字。
我想,多么优雅的名字。
“这栋楼是做什么用的?”我问党歌。
“清平楼原是圣父钦点,供天下英才聚集交流之所,后来世人不读书,楼内空无一人。”当这首歌说。
“那这个地方就是皇帝的地方了。”就算石喜凤有钱,我也不能让皇上买下这栋楼。
“虽是圣上钦点,却是清平楼没落后大师买的。”当这首歌说。
“你说这地方也是西风?”我问。
“是啊,听说师傅很喜欢这个地方,很重视,所以买了清平楼两年了还没决定在这里做什么生意。”当这首歌说。
我再次仔细向清平楼望去。真的能感觉到这里已经很多年没有活动了,楼里有一种荒凉感。但我没有发现任何蜘蛛网或太厚的灰尘。石喜凤要不定期派人打扫大楼。
“还有比这清平楼更高的地方吗?”我问。
“没有,”当宋摇摇头,“皇宫里的御东阁只有六层楼高。这种民间建筑案例不可能有宫殿那么高。这清平楼是圣旨的特例。”
“我明白了。”我点点头。“今天不逛街了,回家吧。”
“是的。”当歌声响起。
心里基本定了,想把这个地方给我。今天此行的目的达到了,这条南街也没什么别的好玩的了。我决定早点回去。刚一开始,一个戳中我内心的声音就响起来了。
“喵~”
瞬间一步都迈不开。毕竟我是老猫奴。
上辈子,要不是柏杨去世,渣男得了鼻炎,我早就是铲屎官了。
我踮起脚尖,朝猫叫的方向看去。
清平楼两边都种了树。不知道是哪种。我几乎可以肯定小猫就在几棵树中间,但我找不到它的踪迹。
那个骚“喵”已经让我沦陷了。我想知道这只小猫长什么样。
猫突然叫了起来,我只能辨认出猫的大概位置。面对一片小树林,我突然无从下手。
这时又来了一声“喵”,我眼睛一亮,心想这只小猫对我来说太有缘了。
我走过去,在一个树干后面找到了它。
太小了。
它正坐在地上,尾巴在前,挡着前爪,好奇地盯着我。
太好了。好像是亲戚的性格。
“Kitty ~”我靠近它,它没有躲闪。我轻而易举地拿起它的后劲,小心翼翼地放在手里。
是的,如果我把它放在手里,它会比我的手掌大一圈。
我喜欢肥猫。在我眼里,只有多肉的小猫才有灵魂。这里这只瘦瘦的小猫不是我的菜,但我并不担心,因为它是一只正宗的橘猫。
这个小毛球意想不到的亲戚,它乖乖地躺在我手里,圆圆的眼睛瞪着我。
“喵~”这次是我叫的。
它歪着头,用后脚灵活地挠着耳朵。
“小姐,小心这畜生伤人……”宋一见我,直接把野猫抓起来了,很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