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成了前任的女儿》第十五章 把青鹿君带回家吧 免费试读
我下楼梯的脚步有些迷茫。
我上辈子唯一约会过的男人是柏杨,我们已经做了成年人能做的一切。按道理,被别的男人亲脸颊都不算什么,何况是帅哥。然而,是青鹿君那种天真害羞的眼神让我精神一振。
我抬起手,揉了揉脸颊。
“客人慢慢走。”一眨眼的功夫,我已经到了方悦的门口。白兰看到我后,上前给我发了一段话。当宋也出现在门口等我的时候,我看到白兰正在对党歌温柔地微笑。这个微笑对鲍晓这样的小女孩应该是致命的,但鲍晓似乎不为所动,骄傲地转过头去。
“怎么了?”我知道宋心情不好的时候,她一直对这个音乐广场很反感。“这个小哥哥不帅吗?要不我下次上去给你找个伴?”
我开玩笑说。
“小姐!”当宋努了努嘴。“奴婢,请不要再来这种地方了……”
“那可不行!”我直接拒绝。
歌里满是委屈的时候,一眨眼就红了。我看到白兰脸上闪过一丝慌张,就说:“你看看那些冤枉我的小女仆的人。我明天再来。白兰能很好地问候和歌唱。”
“是我不好招呼……”白兰内疚地低下了头。
"....."好家伙,这个时代的工人真敬业。
"如果我冒犯了那个小女孩,我为白兰因道歉."
就在这左右与我委屈的时候,一个轻柔的声音响起,从方悦的内心深处传来。我抬头一看,是青鹿君。
"青鹿君.白兰的美丽的眼睛是茫然的。因为青鹿君白天基本不出自己房间,也不喜欢出现在外人面前。除了方悦的人和他的客人,几乎没有人见过他的脸。
我被白兰因的颜值俘获了一小段时间。看到青鹿君的帅气面孔后,我立刻放弃了白兰的想法,认为白兰“普通”。第一次看到两个帅哥同框。虽然布兰登比青鹿君高半头,但布兰登输了也没什么悬念。
“今天不收客人的钱,就当是我给了客人。”青鹿君说。
我一听青鹿君不让我花钱,马上挥手说:
“小事情!是我家丫鬟太娇气了。”
说着说着,我下意识的扭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小哭包。不知道不知道,但是第一眼就发现这家伙现在脸上没有委屈,眼睛也不红。小眼睛盯着走过来的青鹿君一眨不眨。
简单来说,就是一副痴心的样子。
这是宋第一次遇到传闻中的青鹿君。
我以为做一首歌真的可以抵御帅哥的诱惑,或者说这个时代的审美和我那个时代的审美不一样。
看来这些猜测都是错的,因为白兰不够帅。
“青鹿君下来,你找我吗?”我问。
青鹿君涨红了脸,点了点头。
“我刚才太唐突了。请原谅我。”青鹿君低着头,轻声说道。
"...哦,小问题,我比较放得开。”
说真的,青鹿君为刚才发生的事情向我道歉。我真的不知道怎么接茬。
青鹿君仿佛松了口气,脸还是红的。他没有继续说话,我说:
“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家,明天来看你。”
“是的。”青鹿君笑了,脸上温润如白玉。
我走出方悦,走了几步,发现有些不对劲。当我转过身时,我看到党歌傻傻地站在那里,他真的被男人俘虏了。
“小哭包!”我打电话给她,她突然意识到她的小姐已经离开她很久了。
我发现她脸瞬间红了,说:“小姐,你怎么不等奴婢!”"
“你就看美女吧,也不用看我!”我说,解除我的衣服,开玩笑地小跑。
“小姐,等一下奴婢!”当宋焦急地喊道。
欺负这个女生真的很有意思。稍微逗逗她就能哭。
方悦的门慢慢关上了,白兰仔细看着青鹿君。我是他的老板,有点不对劲。
“你在看我做什么?”青鹿君笑着问。
“白兰冒犯了。”白兰低头说。
“天黑了,关上门。”青鹿君留言转身就走。
白兰按照他的命令锁上了方悦的大门。白兰知道青鹿君从来没有自称为“奴隶”,她知道自己从来没有能够揣测这个男人的心思。
……
“小姐...那青鹿君是这个方悦的吗?”宋追我的时候,我已经气喘吁吁了。
“这个青鹿君很帅。”我问。
“这个城市只有青鹿君优秀曲艺的传闻,没想到他的出现是……”党歌说。
“确实。”我点头表示肯定。“不过,我劝你不要打他的主意。”
这时宋在他身后沉默了一会儿,他说,”...奴婢不会,奴婢绝对不会做出背叛小姐的事情。”
“什么背叛?”说起来很奇怪
“奴婢今天早上还很好奇,什么样的人能让小姐这么快就坠入爱河。既然青鹿君是师傅未来的爷爷,奴婢知道规矩。”当宋解释道。
哦,是的,好像我告诉鲍晓我会带青鹿君回家。
“不全是因为这个问题。”我摇摇头。“让我告诉你。就算你我再喜欢这个青鹿君也没用。简直是白费力气。”
“为什么?”当这首歌听不懂的时候
“看那个青鹿君。你以为你喜欢女人吗?”我说。
“啊...那...那位小姐会嫁青鹿君?”宋震惊的时候。
“只是交易而已。”选择青鹿君。一方面急着结婚,挡西风。另一方面,自从经历了柏杨事件后,我对男人的信心远没有重新建立起来,以免找一个和本小姐关系密切,对本小姐有感觉的个体男人而陷入麻烦。
“依你看,小姐,青鹿君你真的会同意和小姐结婚吗?”当宋再次问道。
“我说,成交!”我再说一遍,“再说,他已经答应了。”
不知不觉,我们已经回到了师傅的门口。云翔哥今天来了。他是诚实的类型。
我回房间了,石喜凤今天又没来看我。
让我想想,我已经在这儿呆了一个星期了。前几天还耐得住寂寞,现在觉得手里没有手机很难受。吃完饭,唱歌的时候,我会被一个人留在房间里,我叫她她才会进来。
有一把古琴,一支笔墨,一个书架。书架上有书。老石眠的房间里肯定有事可做。
我推开门,站在门口的女佣立刻反应过来。
“小姐。”
“什么时候的歌?”我问。
“等宋去吃饭,奴婢就叫她过来。”女仆说。
“不,我没什么事。”想一想宋的作品一天增长超过十五个小时。十五个小时对我这个金融家来说。如果我不停止吃晚饭,真的很惨。
“小姐要去哪里?”女仆看到我在外面走,马上问道。
“就在门口走,别跟着我。”我说。
我记得我走出房间向左拐的时候有一个小花园。小花园里不仅有花,还有一个池塘。没注意到有没有鱼,但是池塘旁边有个凉亭,看起来很有情调。我决定去那里散步。
师傅很大,经常可以看到人走来走去。他们看到我,都低头跟我打招呼,我只尴尬地回了一句。我坐在凉亭里,附近的仆人默默地退出了我的视线。
我低头看了看池塘,身边只剩下几条肥鲤鱼。
没错。
“那个三英尺高的女人在吗?”我对着空气大喊。
风很乱,一个红色的身影出现了。
"...你从哪里来的?”我看着周围空荡荡的,好奇道。
“在凉亭顶上。”三尺说。
"..."有一张照片。我低头看着亭子边上的鱼,没有注意到头顶上站着一个人的样子。真的很蠢。
“小姐,有什么事吗?”三尺说。她有强烈的正义感。
“没有订单,只是一个无聊的人。”我说。
“是的。”三尺手道。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听不懂我的话。“是”之后,她像保镖一样站着,一言不发。
“你不烦吗?你整天跟着我,也没人陪你。”我问,得靠自己找话题。
“责任在。”三英尺远。
“其实,我没必要要求你隐瞒。前几天我看到那个唱歌的女孩喜欢你。你可以和她一起跟着我。”我说。
“是的。”三尺说。
"..."我见过三尺五六次,每次她都是一身红衣,我也不能直接问她是不是穿这套衣服。“啊,我猜你喜欢红色。”
“不。”三脚说。
“但你总是穿红色。”我说。
“三尺浪迹江湖,一切从简,外面能带的东西少。”她说。
“江湖流浪?为正义而战?劫富济贫?”我很好奇。
“小姐,我开玩笑的。难道在江湖上游荡的人就没地方呆了吗?”三尺说。
我不会一直问。毕竟我们不是很亲密的朋友,所以我们不要谈得那么深。
“上次你说你是剑宗的弟子。”我看了看她背在身后的长剑。当我还是个女孩的时候,除了立体的偶像,我还被小说里的人物迷住了。印象最深的是一部玄幻小说,里面有一个不重要的人用了一把长剑。
那个哥哥的男人很完美,可惜是剧情里的炮灰。为了保护主角丢了性命,气得恨不得把主角推死。
三尺意识到我的目光,主动拔出剑。刀锋寒光一闪,气势逼人。剑在三尺手中灵活地转了半圈,横卧在面前,锋利的剑刃肉眼可见。
“帅…”我惊呼,三尺男儿,英姿飒爽,有长剑加持更惨。
“这是什么剑?”我问,看电视剧,好像剑师总是给宝宝起个好名字。
"这把剑被恩施命名为岳跃."三尺说。
“你能教我吗?我想学。”我问。
"...三尺太危险了。”三尺没答应,有些不解。
“真可惜……”我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