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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试读:
秋风萧瑟,枫叶红。在中国东南部七溪镇后龙村的一条小路上,一名大约10岁的男子穿着白色的侠客服装,身后背着一把银色的剑。秋风吹过男人的长发,随风飘扬,使他英俊非凡的脸看起来有点无拘无束。
虽然这是一张美丽的照片,但如果有人看到它,就会有人认为这个人生病了,或者这个人正在拍摄。
一个名叫杨静的孤儿从小就和这个乞丐生活在一起。老乞丐年轻时是一名拳击手,他痴迷于武术。为了练习武术,他走遍了中国各地,并且他还学到了一身好武艺。然而,由于他的武功,他没有娶到媳妇,所以他老了以后只能在街上乞讨。后来,当我经过一个垃圾场时,我发现了当时被留在垃圾场的杨静,于是两人开始同居。
杨贵妃从小就很聪明,老乞丐看出杨贵妃是练武的好材料,于是从两岁开始练武。杨果然没有辜负老乞丐的期望。只要老乞丐弹奏一次,他就能记下来。即使当时没有学,杨也总能在一两天后学会。正因为如此,老乞丐开始更加卖力地教杨的功夫。他把他知道的一切都教给了别人。在不到四年的时间里,老乞丐杨学会了一切,但还没有准备好。
好时光总是短暂的。杨八岁时,老乞丐死了。正因为如此,他进入了孤儿院,但同时他开始阅读和写作。因为杨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阅读对他来说很容易。他不到十八岁就大学毕业,同时开始了社交生活。
幸运的是,杨静一毕业就被一家大公司录取了。不到两年的时间,他就成为了一个部门的主管,他的生活开始蒸蒸日上。然而,杨幂这么多年来从未停止过对武术的追求,尤其是在那些武侠电视剧之后,他更加疯狂。他希望他能像那些英雄一样与剑战斗,惩罚邪恶,但他注定无法生活在21世纪。
现在他在网上买了他穿的衣服,以了解古代侠客的感觉,但他背上的剑并不简单。这把剑是他自己设计的,花了一万多元打了一把百炼青钢剑,可以说异常锋利如泥。其实这把剑原本价值几十万,主要是杨自己找的料,铸剑人是他的好兄弟,所以给了一万块钱。
事实上,后龙村现在是一个荒芜的村庄。这个村庄在17年前被清空了,现在没有一个有点钱的人会再住在这样的山沟里。不过说实话,这里的环境实在是没什么可说的,这也是杨为什么会出乎意料地来到这里的原因,因为他们公司这次有一个项目要在这里开展,而他正好来到了踩点。
杨其实看着眼前的风景,点了点头,拿出手机抱在怀里,不停地拍着照片,拍着他的侧面。杨拍完所有照片后,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看着天空,杨很无奈。“看来我晚上只能睡在这荒郊野外了。”
如果其他人不能忍受这种情况,因为这是一个真正的荒野,天黑了就很人性化。但对杨静来说,这不算什么。杨静的爱好是极限挑战,就像生活在野外对他没有挑战一样。
杨找了一个相对平坦的地方,点燃了篝火,并在一条小溪里抓了一些鱼。当鱼被处理时,天已经全黑了。
吃完烤鱼后,杨幂竟然拿出手机,靠在一块大石头上看昨天还没来得及看的最新电视剧《医馆爆笑传》。看了一集后,杨幂竟然收起手机,抱着剑慢慢睡着了。
杨出乎意料地睡着后没多久,一片奇怪的乌云突然飘过天空。一条银白色的龙带着无尽的力量“咔嚓”一声划过天空,直接击中了杨竟然斜靠在石头上。耀眼的闪光过后,整座山又恢复了宁静,只有篝火在告诉人们刚才这里还有一个人。
温暖的阳光,像母亲慈爱的手,温柔地抚摸着她的孩子。
“哦,”杨坐了起来,伸了个懒腰,舒服地呻吟了一声。我揉了揉还没睁开的眼睛,可当杨睁开眼睛时,眼前的景象直接让杨毛骨悚然。我看见在他前面不远处有一个八九岁的孩子,面无血色,睁大眼睛盯着杨静。作为一名战士的反应,杨翻了个身,但刚站稳,杨又绊了一下,差点摔倒。
杨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他的白色衣服有一半被拖在地上,手上的袖子被挂起来,根本看不到他的手。杨浑身有点颤抖,像个歌手一样收袖子,又把自己两只手的袖子收了起来。当他看到自己的手时,杨傻眼了。他的手变小了,看起来像孩子的手。
看着自己的手,杨竟然慢慢回过神来,抬头看看周围的环境,他内心的震惊达到了顶点,盯着这间破旧的房子和窗外的树林深处,那里根本不是他睡着的地方。
杨竟然看着自己的身体看着窗外。突然,他转头看着躺在那里的孩子。我看见那个头上扎着长发、穿着蓝色长袍的孩子。“穿越!”这两个词突然出现在杨静的脑海中,兴奋,困惑和迷茫,各种情绪突然出现在杨静的脑海中。
兴奋是因为,那个孩子是古装,证明是古代的,这正是杨喜欢的。怀疑是因为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穿越的,而且他的身体已经变小了。困惑是因为他不知道自己处于哪个朝代。
正当杨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一股淡淡的腐臭味突然飘到了他的鼻子里。杨转过头,看着躺在那里的孩子。他知道这是孩子身体开始腐烂的味道。这种味道对杨来说太熟悉了。他之前跟着老乞丐的时候,乞丐经常死,久而久之臭味就出来了。久而久之,他就习惯了。
“唉!”杨叹了口气,脱下所有宽大的衣服(事实上,他没有穿,因为所有的衣服都很大)。杨走到孩子的尸体旁,放下眼睛。当他准备去接孩子时,杨被震惊了。快速走到衣服旁边,拿出衣服里的手机,走到身上,打开手机前置摄像头,顿时傻眼了。因为我在手机里的样子和我面前死去的孩子很像。
看着眼前死去的孩子,杨突然感到一种宿命感。“这就是我来这里的原因吗?”杨自嘲的笑了笑,抱起身子向门外走去。在离房子不远的地方,杨用一根竹子挖了一个一人大小的洞。幸运的是,土壤很软,半小时就挖好了。
安葬完孩子后,杨某回到了那间破房子里,但现在房子里仍有一股淡淡的气味。杨在衣服里找到一个打火机,在房子里点燃了篝火,以驱散尸体的气味。
直到做完这些事情,杨才有时间仔细环顾四周。这是一所有点破旧的房子。房子里的家具几乎腐烂了,窗户上的窗户纸不见了,还有一个破屋顶。我想我昨晚摔倒时摔断了。
四处看了看后,杨拿起衣服,把里面的东西都拿了出来。一把剑、一个打火机、一部手机、一个充电宝、一根数据线、一个钱包、钱包里的一千块钱和几张银行卡。看着这些东西,杨苦笑了一下。除了一个打火机有用,其他的几乎没用,这些有用的东西都是消耗品。打火机油用完了,手机和充电宝就没电了。至于钱包,根本没有礼物。
杨看了看眼前的东西,又看了看自己现在的身体。他更加困惑了。他喜欢古代,没错,但他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身处哪个朝代。这种不知所措的感觉让他非常困惑。百无聊赖的杨眼睛四处乱瞟。当他看到他砸下来的那堆瓷砖时,他停顿了一下,然后站起来轻轻地推开瓷砖。瓷砖正下方有一个红木盒子。杨拿起装好的木盒,走回篝火旁,看着手中的木盒,心想这应该是孩子的东西。他小心翼翼地打开木箱,看到顶部有一封信,信封上写着“我的儿子云菲是亲爱的”。
看到这个年轻人我很兴奋,因为有一封写有日期的信,所以有办法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想到这里,杨迅速打开了那封信,但当他看到那封信时,杨浑身都不好受了,因为那是一本血书。杨仔细地看了信的内容:,我的儿子,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南宫家已经不存在了,我的父母再也不能保护你了。你一定要好好生活,不要想着报复。只要你还活着,这就够了。你带着箱子里的去北京找陈。。。明成化七年八月。
看到这里,杨的心收紧了,因为接下来的内容含糊不清,但幸运的是,签名没有问题。
“明成化七年,也就是说现在已经是明朝了,成化呢?明朝是哪位皇帝?但幸好不是崇祯。”看着落款,杨静的心终于安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