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小说《包青天:不装了,我是阴阳判官》由石欢所编写的影视同人类型的小说,主要人物有:包拯 ,小说中强烈推荐,故事设计合情合理,文笔生花,情节层层推进,文笔朴实真挚,情节刻画完美。书中主要讲述:夕阳西下的山丘,夕阳穿过茂密的森林,映在一座孤零零的亭子里。晚风飒飒,茫茫林间一点声响也没有。奇怪的是,在荒山之中,有一个穿着灰布的年轻人,靠在亭子上,昏昏欲睡。他个子不是很高,皮肤黝黑,像个学者。奇怪的是,他额头上有一个月牙形的疤痕。"包拯……包拯……"“用黑木炭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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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试读:
夕阳西下的山丘,夕阳穿过茂密的森林,映在一座孤零零的亭子里。
晚风飒飒,茫茫林间一点声响也没有。
奇怪的是,在荒山之中,有一个穿着灰布的年轻人,靠在亭子上,昏昏欲睡。
他个子不是很高,皮肤黝黑,像个学者。
奇怪的是,他额头上有一个月牙形的疤痕。
"包拯……包拯……"
“用黑木炭包着...!"
“宝大哥!”
“看,在那儿!”
“哦,亲爱的你包拯,我们到处找你,你却睡在这里。”
“的确,皇帝并不着急。他担心太监。他的眉毛在燃烧。你可以睡了。”
“我找了你一整天。你为什么一个人躲在这里?”
一堆人沿着安静的小路喊着,来到了不到十平的亭台楼阁。
看到这个年轻人后,他的脸上既惊讶又愤怒。
年轻人被这样的干扰从梦中惊醒。
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好像要爆了,抬头看了看周围所有的人。
一个是文质彬彬的书生,另外两个是穿着长裙,长相不错的年轻女子。
“演戏?我在哪里?”
看着几个人,青年都在出神。
但很快,一段记忆涌入我的脑海...
穿戴...穿过...
穿过...
包拯?
居然穿越了包拯?
那天打破了太阳,夜晚打破了阴影,包青天!
有这么不科学吗?!
年轻人令人震惊。
连忙摸了摸额头。
中国的殷代...阴阳眼?!
妈的。
真的是包青天。
我忍不住在心里死去。不知是祸是福?
根据民间传说,包公额头上的月牙是阴阳之眼,既能分辨世间的忠、奸、德、愚,又能看出冥界的鬼,判断阴阳。
包拯试着睁开你的第三只眼,看看你是否能像民间传说中的包公一样令人敬畏。
然而,新月就像多了一块肉,没有反应。
环顾四周,我没有发现任何奇怪和肮脏的东西。
妈,你真的想太多了。
晴空万里,朗朗干坤,鬼在哪里?
有那么多东西要打开挂着,似乎这一生只能一步一步往上爬。
前世他叫包拯,是个连执照都过不去的小律师。
他的父母都去世了,他27-28岁,什么都没做,四处奔波谋生,是个孤独的老人。
几个吻之后,没有车,没有房子,没有存款,甚至没有女孩看好,她被生活狠狠打了脸。
没想到,上帝改变了他的背景,这是一份礼物!
毕竟,路人是包公,他享有很大的名气和名气。
好吧。
将来会是包拯。
我们主的记忆像电影片段一样闪现...
青年又看了看他身边的三个人。
不是别人,正是我们的好朋友,我的同学公孙策,庞,凌楚楚。
而他们之所以如此匆忙地寻找自己,只是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案件。
高丽王子在泸州遇刺身亡。
“年轻的包青天?”
包拯太神奇了,看来他现在只是一个文弱书生,没官没职,一切都要从头开始,有点可悲。
随它去吧!
它来的时候,是安全的。至少他是个举人。他以名气闻名。他很快就能参加宫廷考试了。
包拯结合对神的记忆,迅速定位了身份。
至于高丽王子案的来龙去脉,自然是一清二楚。
一个人之所以躲在这深山密林中,就是为了沉思这个令人震惊的案件的突破。
高丽王子离奇死于泸州府驿站,死得很惨。
为此,朝鲜王子早已放出狠话——如果大宋再找不出凶手,他就出兵大宋,血洗泸州并制造事端。
于是,当朝太师庞吉来到泸州负责此案,并给了他三天时间找出真正的凶手。
今天是最后期限。
“妈的,真是个庞太师!好欺负!”
包拯一阵拉屎,没想到大名鼎鼎的神仙包青天竟然骑在他头上拉屎。
这让刚刚穿越的包拯非常憋屈。
如果我们不能在一定时间内找到真正的凶手,我们只会死。毕竟他现在什么都不是,根本打不过庞太师。首要任务是救他的命。
幸运的是,他熟悉小包青天。
凶手?他清楚地记得,那是泸州政府办公室的负责人沈良。他是辽人的间谍,目的是挑起大宋和高丽的争端,大辽从中获利。
既然知道了真相,自然不能让他得逞。
"包拯,你在这里想了一晚上。你想到什么线索了吗?”庞关切地问。
我不知道她的身份,但我知道。
她是庞太师的女儿,被家里养尊处优。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充满了成千上万的恩惠。她对她充满了爱。
面对这种尴尬的局面,包拯是哭笑不得。
如果以后真的和庞太师闹翻了,怎么面对他的女儿?
啊,不...
想一想这位珍贵的年轻女士,想一想。
记得电视剧里,好像庞还没出现!
是时空扭曲和蝴蝶效应吗?
世界和电视剧的情节不一样吗?
几个问号从我心里冒出来。
但只是穿越,他不想想太多。
看了一眼庞的脸,如瓜子,尖下巴,樱桃小嘴,娇艳无比。
又看了看凌楚楚,圆脸,高鼻子,黑眼睛,手里一直拿着一把剑。
乍一看,是古龙小说中经常行走江湖的一代侠女,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绝世美人。
两个女孩各有千秋,不需要化妆,一尘不染。
包拯穿越前,其实不是没吃过肉,而是没见过。素颜下有这样一个绝色女子,两个女孩似乎都对她情有独钟。
呵呵,穿越的时候有美女向你投怀送抱。这是穿越的礼物吗?
“包拯,你在说话!你发现什么线索了吗?你查出凶手是谁了吗?”
看着眼前的傻笑包拯,庞不禁替他担心起来。
“是啊,宝哥,你在这里想了一天了。找到凶手了吗?”凌显然走了美国的路。
两个女孩清秀的脸都很担心。今天是庞太师给的最后期限。如果我们找不到凶手,包拯就会死。
“睡在山里能找到箱子吗?如果我再给你三天呢?”
包拯还没说话,一旁的公孙策第一个笑了出来,言语中略带轻蔑。
其实不是公孙策真的看不起包拯,而是包拯没把案子当回事。
他没有去寻找线索,而是一个人来这里打坐。他怎么会这么好奇呢?他显然是在逃跑。
“公孙策,隗包拯会把你当心腹。你什么意思?大哥包是泸州最聪明的人,一定能找到凶手。正确宝大哥!”
凌楚楚掩饰不住公孙策的傲慢,忙着帮包拯说话。
他们都知道公孙策总是傲慢自大,甚至嫉妒包拯的才华。
在这一点上,他只是没有帮助寻找线索,而且他是在讽刺,这太小了。
庞也接过话头:“对,对,大哥包最聪明,一定会找到凶手。你这小白脸,分明是嫉妒宝大哥的才华。”
“什么?我羡慕他的才华?儿子,我是个有钱人,你居然说我不如这包黑炭。”
有些郁亮情结的公孙策,听到两个女人到处保护包拯时,非常生气。
他打算告诉包拯他所知道的,希望能帮助包拯尽快结案。
没想到,一份好心情被两个傻女人弄丢了。
“好吧,在这里慢慢想。我就不管你了!”
说:“公孙策袖一挥,下山去了。
庞翻了个白眼,压根就没在意这个。他用嘴唇做了个手势:“哟……这小白脸脾气真大!明明是宝大哥的天赋,你还不承认?”
“好燕子!公孙策也很善良。如果你这样说他,他会丢面子的。”
庞不依不饶,包拯打断了她的话。“我们回去再说吧。走吧!”
这个任性的媳妇似乎听了包拯的话,看到包拯的责备,却不再嘀咕。
“宝哥,慢点。”
“宝哥,看台阶。”
看到包拯好像有点不稳,两个人赶紧抓住他帮他,这让包拯觉得好笑。
在过去的生活中,我遇到了五六次都没有成功。刚过路口,两个绝色美女扑向我。人生的命运真的难以预料。
但是,包拯不是一个痴迷精子的人,他不想在这个时候趁机偷钱。当务之急是赶回泸州市抓真凶。
如果让沈良逃跑,不仅他会死,大宋朝也会受到攻击。
黄昏时分,他们三人一眨眼就来到泸州市,街上行人寥寥。
包拯没有领略泸州风情,她和楚楚、庞一起直奔的住处。
两个年轻女孩以为包拯要去沈良打听高丽王子李岗被杀的事,所以没有问。
因为他们知道包拯的性格,只要他行为反常,就一定发现了新的线索。
当我来到沈良的住处时,我看到沈良正在收拾行李,似乎要走了。显然,我对闫飞感到陌生。
包拯但很明显,他要去的地方,只是在逃避。
“沈良,你在做什么收集东西?”明明先问了。
当沈良遇到这三个人时,他并没有惊慌,而是显得茫然而心烦意乱。他叹了口气,“小艾死了,我留在这个地方也没什么意义。”
“你要走了吗?”
想到小艾的死,凌楚楚心里不禁一酸,心知这个噩耗对沈良打击很大,一时间不知如何安慰才好。
事实上,小艾是被沈良用白绫勒死的,他上吊自杀了,愚弄了所有人。
而且沈良和萧艾相爱很久了,所以从来没有人怀疑过沈良。
他现在离开是合理的。
“嗯!”
沈良点点头,拍了拍包拯的肩膀。"包拯,保重!"
“咦,青田系统绑定成功了。”
突然,一个电子合成的声音在包拯的脑海中响起。
"1.任离开,奖励1万个功勋和10个救命符号。”
"2.阻止沈良离开,揭露他的阴谋,激活系统。”
“请主持人做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