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中大黑兔新书《龙族 湮没之王》由大黑兔所编写的小说同人风格的小说,主角诺伊斯,小说里文笔各方面都描写得很好,故事表达的很清晰,悬念也不少。精彩内容如下:巨大的闪电划过空中,仿佛天空又裂开了,女娲应该又要忙了。然后是震耳欲聋的雷声,听起来就像有人在你耳边扔了一颗手榴弹。天黑就要掉下来了,他却只是一直撑着,连雨都不下,一直哼着。沉闷干燥的空气让人很烦躁,但一点也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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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试读:
巨大的闪电划过空中,仿佛天空又裂开了,女娲应该又要忙了。然后是震耳欲聋的雷声,听起来就像有人在你耳边扔了一颗手榴弹。天黑就要掉下来了,他却只是一直撑着,连雨都不下,一直哼着。
沉闷干燥的空气让人很烦躁,但一点也不影响别墅里的那个。
手指在罗技品牌的键盘上不停的跳跃,点击鼠标的声音不停的响起。一连串的动作行云流水,银灰色的眼睛盯着闪烁的电脑屏幕。最后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但还是没能阻止他妈潮变成血泊。
诺伊斯有些不服气的人在聊天屏幕上打出“小明真厉害”,然后就关掉了游戏。
把手伸进口袋,摸出手机,打开通讯录,找到有趣的名字“拼爹就叫他”,拨了出去。三秒钟内,对方接听。
“哟!安吉,我好久没给你打电话了。没想到你打了一打还这么兴奋。能成为大三学生真的让我很荣幸。”诺伊斯一个电话下来,我就开始调侃。
“真的吗?那我很荣幸你能给我打电话。”愤怒很容易处理。
“我的俱乐部申请被批准了吗?自由的一天即将开始。”诺伊斯话题一转,就进入了正题。
“当然,它下来了。诺玛做这个的时候效率还是很高的。”安吉听起来好像是在称赞诺玛。
“我的效率一直很高,希尔伯特问校长怒。”诺玛的声音响起,平静的女声中没有任何情绪波动,但她的话语却出卖了她某种不服气的心理,尽管她只是一台机器。
“诺玛,我在赞美你。听起来效果不是很好。”电话那头传来愤怒而爽朗的笑声。
“好吧,好吧,给我安排点旅行任务。最近我都快发霉了。我一定要利用这个假期把自己放松成一滩烂泥。”诺伊斯伸了个懒腰,在电话里东拉西扯。
“最近出差的任务没做,但是想在国内招一个S班的学生。你想试试当考官吗?无非就是和一些高材生聊一聊关于外星人存在的伟大猜测和幻想。有没有兴趣?”安格把这次招生的内容用优美的形式说了出来。
“我知道,我刚和S级明星打完,输的一塌糊涂。不得不说,他在游戏里肯定达到S级了。但这种游戏高手想的应该是那种天天坐在电脑前吃泡面的屌丝。”诺伊斯这句话透露了很多消息。比如他提前知道学院的规划,那肯定是诺玛提前告诉他的。
于是诺玛又背叛了安格的命令:不要再把学院计划透露给诺伊斯。
所以,以上一系列的“再次”说明这是常有的事。
“我觉得你也是玩游戏的高手。”有话要用愤怒的话语说。
“别以为你回头骂我是屌丝我不知道。”诺伊斯冷着脸回答。
“面试官还在工作吗?”
“什么时候,为什么不。我告诉过你,我要发霉了。”
“现在就去,准备好,私人飞机5小时后起飞,很快会有车来接你。”
“我急着摆脱你。没关系。我不介意。再见!”
诺伊斯我没等Anger的回复就挂了电话,拿起手边的牛奶一口气喝完。是习惯,因为诺伊斯的身高是硬伤,所以长不高。但他并不着急,只是喝牛奶补充蛋白质。
手在桌子边上一推,转椅像泥鳅一样从电脑桌上滑了回来。诺伊斯从转椅上跳起来,对一直卡在沙发里的黑色爱斯基摩狗说:“我们走吧弗瑞。”
突然,窗外电闪雷鸣,天空终究还是忍不住哭了。雨水倾泻而下,砸在玻璃窗上,碎成细小的水滴,形成淡淡的雨帘。
诺伊斯看窗外。“下雨了,弗瑞。去把伞拿来。”福瑞顺从地去取黑伞,递给诺伊斯。
穿上黑色英伦小西装,拉着行李箱在门口待命,门一开,就有十几把伞。黑色的宾利一直在院子外面等着他,雾灯开着“大眼睛”。
“天气真好,效率还高,心情好!”诺伊斯仰望天空叹了口气,然后撑着伞,冒雨钻进了车里。宾利在雨中像鱼一样滑了出去,轮胎下的水花四溅。
诺伊斯卡斯尔,希尔伯特愤怒的养子。十年前我不知道从哪里捡回来的。我今年十四岁。他被抓起来的时候,什么都不知道。他的记忆与新生婴儿相似。他看起来不到三岁。检查了他的骨头,才知道他被抱起来的时候才四岁。至于姓Castle,是因为诺伊斯实在太可爱了,受到学生们的喜爱,所以被赋予了Castle吉祥物的称号,也就变成了Castle这个姓。马上就要上大学了,因为跳级太早熟了。
我曾扬言“要不是法定上学年龄,我早就是社会上的土豪了。”。回顾过去,now 诺伊斯解释说:“我现在的志向不再是下一个比尔·盖茨。”
我有一个姐姐叫休·怀特。十年前用诺伊斯捡的。其实有诺伊斯那么大,是不是真姐还没考证。当诺伊斯懂得人情世故的时候,让休白合法解除与怒的父女关系。可以说关系很复杂。休白是诺伊斯的妹妹,不知道是不是亲戚。安格是诺伊斯合法的养父,但不是休·白的。至于为什么休白和安格的父女关系解除,诺伊斯说是想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亲人。
休的姓是由她的肤色决定的。她是如此缺乏黑色色素,以至于她的头发和肤色都是白色透明的,她的眼睛是红色的,因为没有色素。听起来很可怕,但他是卡塞尔学院公认的小天使。你没办法。他太白了。
诺伊斯还有一只狗叫Fury,是克隆狗。诺伊斯我自己参与了实验性克隆,克隆的时候加了一点小龙基因,所以算杂交克隆。他一口咬定是爱斯基摩犬,但弗瑞长得就像中国华北特有的黑熊犬,和高加索犬一样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