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枭雄路 上》第二十六章收服 免费试读
站在双头山上,夜雨明白了这座山名字的由来。
双峰呈凹形平行突出,中间山路通向两峰,两峰都是险要之地。它们三面凌空,陡峭难攀,飞鸟难渡。虽然同在一座山,但是山峰的风景却不一样。一棵老树在森林里是冷的,人还没进去就感受到了凉意。地上长满了药草和奇花异草。森林深处有一股清泉。松鼠在树上玩耍,鸟儿在咯咯叫,寂静中有乐趣。一块奇怪的岩石立在上面,或天摇欲坠,或大小不一地趴在地上。走在焦土瓦砾上,两边石柱狰狞,随时准备扑上来。风从中间吹来,发出鬼哭狼嚎的声音。虽然是头上突如其来的阳光,但我也感觉到了背上的冷汗。其中还有一个水池。光是看着泡泡翻滚冒着热气,就能想到那一定是个热人,池水红如血。
这座山的主要部分,曾经是一个由石头建成的村庄,现在只剩下烧焦的墙。上山的路给夜雨留下了最深的印象,转了不知道多少个弯,崎岖而紧凑,却又宽敞,骑行二十年也不会觉得拥挤。
“好啊!真的很好。这么好的地方,还能被打成这样。应该很难!”夜雨的感叹总是那么出人意料。
高唐笑着把正在充当导游,现在一脸尴尬的马贼拉到一边。回来后,他对夜雨说:“老板!最近怎么样?你对这里满意吗?我们不需要花钱就能拥有这样的宝地。我现在真的很爱这个时空。”
夜雨点点头,我的思绪已经飞到了洛拉、莉娜和张涛身上。他们三个在讨论洗澡。晚上雨回来说:“地方不错!但我们的力量太小,还是先努力活下去吧。”
高唐回答就走了。
辛苦了一天,到了晚上,人们准备睡觉,夜雨把他们的队伍召集到一起,聚集在唯一一个看起来像房子的房间里。
胡也在那里。
夜雨看着大家说:“我们现在有家了,有地方了!”如你所见,如何分工?我们来谈谈吧!"
彼得抢先道:“别的我不管,但鬼隐峰,我要定了。”夜雨命名了两座山峰:云螭林海和鬼隐峰。
夜雨骂道:“老天,我说的是怎么分配工作?不是分离!”彼得保持沉默。
高唐笑道:“我是说,现在家里什么都没有了,只是被一个乞丐的金子给消灭了。这里不会有人失踪,也不需要派人看守。所有偷马贼都被释放了。我相信很快就会有生意,但是大家一定要记住,一个都不剩,一个都不剩。”
夜雨点点头,补充道:“能出去打仗的马贼只有150多人。剩下的孩子都在丽娜的带领下收拾自己的家,外面的山路也给我铲平了。每次出去工作都是我亲自带着,但是阿默和彼得必须一个人在家,顺便教他们武功。”
大家点头同意。劳拉皱着眉头说:“好!我发现鬼隐峰上的血池是岩浆留下的。它富含各种珍贵的矿物质。水温虽高,但人体勉强能接受。泡在里面可以蒸出身上深色的伤口和淤青,还可以治疗风湿等感冒疾病。是好事,对他们体内修炼的真气也有很高的促进作用。只是里面有暴虐之气,可以激发人的气质。我已经研究了一整天了。
雨夜拥抱着洛拉,笑了起来,“你不用明白。够这些马贼受的了。”转身说阿默:“去把所有的马贼都扔给我,泡几个小时。”
阿默点点头,起身离开。他从来没有问过为什么雨会在夜里这么说。
彼得沉思了一下,看了看萝拉,问道:“萝拉,那个池子泡久了会不会损害人的智商?”
劳拉犹豫了一会儿,摇头道:“没有这种可能,就是暴虐之气,也潜伏在人体内。只要有好的传导方式,应该不会很痛!”
彼得兴奋地笑着走开了。
几天后终于成交了,夜雨带着阿默出发了。
望着远处缓缓驶来的商队,雨夜俊朗的嘴角露出了一丝残忍的笑意,身边的胡也有点激动,在脸上扯出了一个三角斤。
时夜雨看见了,他拍了拍胡的头,笑着说,“你在转悠什么?看见你的都死了。”
晚上听到雨声,手心冒汗的马贼都笑了,紧张感没了。夜雨指着商队,拔出马刀说:“兄弟们!开门!给我干净利落地干掉。”话音未落,阿默已经策马飞奔而出。
商队中的禁卫武士首领看到阿默和他身后蜂拥而来的马贼,一把抓住马,手里的长矛斜指着,喊道:“前面的朋友,我们是西宁商行的商队,请给我们一些银子,我们拿去喝吧。”旁边一个人从怀里掏出一些碎银扔到地上。
在雨夜身边飞奔的老马贼连忙对雨夜说道:“老板!这家西宁商行是西域有名的商行。路上的朋友一般不碰。我们离开这里吧。”
夜雨瞥了他一眼,眼里闪过一抹李莽。他手里的马刀高高举起,手腕向后一挥。在呼呼声中,刀超阿默,向大篷车远去。刀仿佛脱离了重力,越飞越远,越飞越快。后来隐约听到了呼啸声,但夜雨的目标不是人,而是地上的银屑,刀如闪电劈在地上,只有地面。
刀插进地里的一瞬间,夜雨冰冷的声音从四面八方响起:“没有一个人离开。”
阿默在领导面前,他没有说话。当他一拳打在手中长枪七寸处,铁枪枪身弯成弓形,首领被阿默的重拳打中,枪脱手,身体颤抖,鲜血涌出。阿默的马还没减速,身子就横着动了,人用马力野蛮冲撞。
马贼已经被雨夜的刀和文字激活了,更看阿默这个镜头的效果。他的眼睛变得通红,手上无缘无故有了很多力气,狼像恶鬼一样冲进商队。
胡把夜雨的话记在心里,所以他如果不想死,就比别人更狠心。他凶狠而猛烈地挥动着双刀,全身的力气都发挥出来了,仿佛已经绝望了。他径直走到商队的后方,不自觉地喊道:“一个都不要留下。一个都不剩。”看他凶神恶煞的样子,很难猜到他是个十五岁的孩子。
阳光下,尘土中,血在飞舞。
夜雨看着马贼打架,却什么也没做,只是四处闲逛,看看有没有逃出来的人。
在商队后面,胡与一名大汉如刀搏斗。到了晚上,看着孩子和手里那把有缺口的刀,余摇摇头,走了过去,切入地里,抓住胡的一只手,摸摸他僵直的肌肉,说:“这是什么刀?是你的手。你要做的是利用它们,而不是控制它们。”说着就用力一推,刀像风一样吹向那人,那人忙用武器劈块。晚上他牵着胡三的手在雨里吃了一顿饭,收获后却没有和他碰撞。当武器落下时,刀划破了那个人的脖子,带走了一条红线。
胡望着雨夜,用力点了点头,又走进了人群。刀带灵气,移动躲闪时身体也不那么僵硬。
不到一个小时就告白了一百多条命。偷马贼不会忘记在每具尸体上插一把刀。
胡来到的雨夜,兴奋地看着它。“老板,我杀了九个人。”眉眼之间难掩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