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我,张三,普法专家!》第二十一章:悲催的张三,这还要去自首? 免费试读
而罗飞继续说道:
“张三的室友小美很漂亮。张三这个人有个特点,嫉妒!这么漂亮的女人和她共用一个宿舍。你认为她嫉妒吗?她当然嫉妒了!"
“丁!人气(高级)上了!”
此刻,在罗飞声音的渲染下,观众已经换成了案件状态,仿佛真的进去看到了吃醋张三。
“我会去的。在罗老师这次讲的案例里代入感好像更强了!”
“这太真实了,是不是?为什么我感觉自己亲眼目睹了这个案子?!"
“这个罗老师真有那篇文章说的那么好!”
老观众和来自UC震撼部的新观众,几乎都在心里发出了同样的感叹。
“终于在这一天,在小美再次在张三面前吹嘘之后,张三的嫉妒彻底爆发了。她决定了一件事。她在网上雇人潜入宿舍让她在QJ的室友小美给她大哥拍照,但是......"
讲到这里,罗飞微微停顿了一下。
让观众的心,再次揪了起来。
他们迫不及待地想听下一个故事。
此时,在他身旁的正听得入神地听着罗老师讲述的案例,也在偷偷观察着直播间的人气。
这刚开播不久,直播间的人气就已经突破15万大关了!
更关键的是,邢飞发现,他们直播间的观众之间的人气互动已经到了非常夸张的程度。
这样看来,离胡创下的30万人气大关真的不远了!
“巧的是张三的舍友小美今天晚上正好约了朋友出去吃饭,而张三此时却被一个人留在了宿舍。更巧的是,张三那天忘了邀请她大哥。”
“大哥来到宿舍后,在黑暗中,只发现张三一个人在宿舍,也没有对比任何照片,就按照QJ 张三的指示做了。”
“那么,同学们,这又回到了我们刚刚谈到的话题。她自己雇佣了QJ。我们首先理解共同犯罪的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情况下,如果你雇佣了QJ,你将被指控为共犯,这仍将被视为QJ犯罪,刑罚从五年到十五年不等……”
“那么问题来了。虽然本案中张三雇佣的大哥是真的,张三不是共同犯罪,但作为QJ对象的是张三本人,还是同样的问题。既然如此,那么张三是否构成本案的QJ罪?”
一句话下来。
罗飞的话直接把观众惊呆了。
“神圣的狗屎,我要被迷住了...张三太多了。我雇了QJ自己的室友,并把它弄到了自己身上。”
“我以为我接近真相了。现在,我发现自己离真相越来越远了……”
“有没有课代表给你分析一下?”
“天知道当时法官们做出判决时发生了什么……”
“我是QJ,但还得承担责任吗?这......张三是真的有点惨!”
“原来,我上次跟罗老师学的是刑法中的罪。我想我对这起犯罪已经了解得够多了。我膨胀了。没想到,我在罗老师面前还是太年轻了……”
罗飞的法律案件向来极其棘手。
这个世界的法学教学也是以一种枯燥的方式进行的,所以这个问题即使是法学学生也不一定能回答出来。
这个时候,没有系统学过法律的同学。
更有甚者,在罗老师的画室里,他们似乎一学就会这些规律,却最终逃不出罗飞笔下的五指山。只要案子稍有变动,他们就会无所适从。
但至少有一点是肯定的。
因此,他们对法律有着浓厚的兴趣。虽然不太了解,但至少感觉自己不再像以前那样是法盲了。
甚至,对于罗飞描述的他们感兴趣的地方,他们会亲自去搜索相关的法律条文,仔细阅读。
“罗小姐,投降吧!投降吧!”
“有一种说法认为张三在这种情况下是薛定谔的张三...徘徊在罪与非罪之间……”
“啊!我不明白!虽然张三雇佣了QJ,但为什么我总觉得她是个受害者…….”
“楼上你这就不对了,张三这显然是活该!如果小美在宿舍,小美岂不是被杀得很惨……”
到最后他们还是分不清张三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们犯罪或者不犯罪。
罗飞终于现身给他们一个答案:
“既然这样,我们先来看看被录用的大哥。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他显然构成了对QJ犯罪的认定,而且是错误的犯罪对象,而且张三,乍一看,她似乎是受害者。看她多痛苦!光是雇人就要花1万元,1万元让别人QJ自己。恐怕广大男同胞看到都会哭。
然而,我们说法律是严格的。张三雇人的目的是什么?她要报复小梅。即使小美最后没有受害,但她主观上已经对小美构成了侵权。在QJ犯罪中是直接犯罪还是间接犯罪?间接犯罪!"
完成。
直播间当场爆炸。
“我去,张三真的构成犯罪了!雇人来犯QJ的罪,太厉害了,哈哈!”
“罗老师的案件告诉我们,我们还是要遵守法律...否则,QJ本身就是犯罪!”
“爱爱!原来普法还可以这样,罗老师,你真有!”
“上帝啊!三哥和罗老师在一起,果然天天神操作……”
“以前,我不相信三哥有多了不起,但现在...我愿意!”
当他们急切地交谈时。
罗飞突然补充道:
“当然,张三如果自首的话,会从轻考虑的!”
这最后一句话直接把观众逗笑了。
“噗哈哈!上帝杀了自己,却要去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