撸撸天海翼 正文
"路易,你看这一带叫蚂蚱领。它有一个中等规模的城镇,人口约5000,而另一边被称为野猪领。还有一个中等规模的城镇,人口约8000人。”
“为父让你先选,你要选蝗虫领还是野猪领?”巴克·莱恩·巴罗斯看着儿子,笑着说。
路易看地图,向上看两个领地,正好在霜狼领的两侧,中间夹着霜狼领。
按说没有区别,但蝗虫的问题是会出现季节性蝗虫,那里的人们生活非常困难,甚至填饱肚子都成了问题。
每年都要靠霜狼生产的食物来帮助,否则必然会出现饥荒和饥荒。
甚至有些年份,老鼠还会出来吃粮仓里的粮食,非常可恨。
然而,蝗虫并不构成任何威胁。首先,他们对更和平和邻近的领主几乎没有威胁。
野猪岭不一样,这里土地肥沃,人口相对密集,非常丰富。
虽然凶猛的野猪经常出来攻击人类,但影响并不太大。
但是,周围的几个领主都虎视眈眈,想要将这片土地据为己有。
这样富饶的土地,如果被占用,每年会收到数万金币。
确实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那么,你选择了你的儿子吗?”巴克急切地问道。
其实他也很困扰。两个地方都不是和平的地方。无论儿子选择哪个地方,都会面临不小的挑战。
经过一番考虑,路易决定还是去蝗虫领吧。
蝗虫在哪里,它们就能喂饱它们的蚂蚁大军。
只要蝗虫得到控制,它们就能把蝗虫从贫瘠的土地上引向富饶的领土。
但是如果去野猪岭,路易就不含糊了。现在他的蚁群甚至可以对付孤狼,野猪也近在咫尺。
至于其他领主的军队,一旦遇到百万蚂蚁,恐怕就像见到鬼一样。
恐怕100人的军队一直,也就是一刻钟,都会全部化为森森白骨。
“去蝗虫领吧,爸爸,那里生活比较舒适,我没有理想,所以就去了那里。”路易笑着说。
“呵呵,我亲爱的儿子,你是不是傻了?我认为你和你父亲一样优秀。”巴克看上去很高兴,重重地拍着他的背。
如果路易冥想和信仰的力量没有强化身体,恐怕他早就把它拆了。
吃饭时,他看见了他的妈妈和哥哥。
哥哥穿着宽松的长衫,留着长发,留着胡子,就像以前电影里的雷神一样。
我很高兴看到路易在笑。
“哈哈,我傻哥哥和爸爸都跟我说要分家了,兄弟你放心,我已经消灭了身边的几个领主,会帮你的。”曼努埃尔·莱恩·巴尔斯看起来明亮而清晰。
路易我非常了解这位兄弟。这家伙的实力现在是霜狼率领的军队的指挥官。他用的是双刃斧,战斗力十足。
而且已经是5级兵了,属于全军顶尖。
就力而言,不知道比路易高在哪里。
路易咧嘴笑了笑,但心里说,你最好规矩点。如果你身边几个领主联合起来,你可以喝一壶。
当然,他没有说出来。毕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扮演着一个傻子的角色。如果他突然说了这么有道理的话,他会被视为怪物。
但是老巴克·莱恩·巴尔斯说话了。
“曼纽尔,你最好不要轻易开战,只管守住国土。那些领主都是些麻烦的老狐狸。”巴克用尖刀切下一块鹿肉,塞进嘴里。
“呵呵,你是说那些白痴?胖约翰尼、书呆子高伯特和麻风病西塞...哈哈哈哈,爸爸,你的笑话越来越搞笑了,连洗澡的女生都搞笑。”曼纽尔笑着说。他把手放在椅背上,翘着二郎腿,看上去很放荡不羁。
至于洗澡的那些白嫩嫩的女孩子,那是我哥最喜欢的。据说他去过所有的女孩。
巴克沉默了。显然,他的这个儿子从未遇到过任何挫折,并且一路顺风。
出身好,个子高,天生蛮力无穷,武功也勤快,整个霜狼领几乎没有对手。
但是巴克知道外面的世界很大,他甚至看到了帝都的皇家龙骑士,那种脚踩巨龙,手握龙枪的龙,非常霸气。
只需一个手势,你就能把一座城堡打碎。
而自己的儿子,刚刚二十岁,还从来没有见过什么大风大浪。
让他受苦是必要的。
......
下午,老巴克送他的两个儿子去上班。
在霜狼城堡外,路易带走了伊芙琳,替身的女仆,和一百名强壮的骑士。
曼努埃尔的身边,有一百名骑士,戴着锁子甲和只有两只眼睛的头盔,看起来神秘而威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