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里有时终须是你》第十章 失而复得的玉镯 免费试读
最后,宋洁雅觉得生活没意思了。
“红莲,我想出去玩。”
“公主,你想去哪里玩?”
“嗯,让我想想,”宋洁雅想了一会儿,然后说,“我们去莲花寺吧。”
“公主要烧香?”
“那里的风景不错。顺便去看看我种的银杏树。应该挺大的。”
“公主什么时候种的?”
“我三岁的时候。”
“那应该高了不少,所以今天去?”
“是的,今天天气也不错。收拾东西我们出去吧。”
“很好。”
“你需要和老太太说话吗?”
“我等会儿再和吕萍谈。”
“很好。”
宋洁雅起身准备换衣服。“你去和鲁平谈谈。我自己去改。”
红莲回答是,关上门出去了。
“公主,你准备好了吗?”红莲回来了。
“好吧。”
红莲刚刚推开门走了进来。
只见一个年轻人站在房间里,穿着淡蓝色的长袍,系着深蓝色的腰带,头发盘在头上,淡蓝色的发带飘在露出的玉白色的脖子上。那人一转身,长长的弯眉月牙眼,笑起来一弯红唇。红莲呆了很久。
“公主,你得穿男装。”红莲一脸错愕。
“我以前几乎都是男装,后来开始做女装。”宋洁雅看着红莲发呆,却也好笑。“好看吗?”
“不仅好看,而且迷人。我心跳加速。”红莲迅速走上前,仔细研究起来。
“哦,亲爱的,来和我一起玩吧。”宋洁雅趁机捏了一下红莲的小脸。
“公主,你知道怎么欺负我。”红莲涨红了脸。
“逗逗,你,我觉得你喜欢我逗你。”宋洁雅调皮的眨眨眼。
“公主,我也要换男装?”
“当然,否则,我,一个有丫环的儿子,没法自圆其说。人家还以为你是我的妾呢。”
“公主,你越说越离谱。我可以不理你。”红莲跺着脚,去了隔壁的小房间。
“口是心非。”宋洁雅真的把这个红莲当妹妹了。这个姑娘心直口快,不谙世事,忠心耿耿,真的是她最亲近的。她从小到大从来没有和任何一个女生这么亲近过,和傅雷是最好的朋友。可惜对方是男的,再亲密也不可能和红莲这样。她真的很想珍惜这段友谊。不知道能不能坚持很久。她也在问自己,她和沈能不能永远生活在一起。
红莲换好男装后,宋洁雅迫不及待地拉她出来。
两人穿过回廊,沈平正在那跟仆人交待着什么,他们看见宋洁雅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连忙跪了下来。
“吉祥公主——”
“起来。”
“谢公主。”
“公主要出去?”
“是的。”
“那么我会让我的一些人和你一起去。”
“不,我只是去寺庙。”
“今天那边正好有个市场。有那么多人不想带。那就一个。如果需要照顾,就会避免意外。”沈平还是坚持着。
宋洁雅见他如此坚决,退一步同意了。
“那就王二。”宋洁雅在见到屋里的佣人时,对王二的印象很好。她老实巴交,有一次看到他帮送饭的老大爷挑东西,她觉得挺好的。
沈平派人去请王二。“公主,我有事先去了。”
“很好。”宋洁雅点点头。
沈平等人下台,王二被带了过来。
“王皓吉祥。”
“起来。”
“跟我出去吧。”
“是的。”王儿应了声,然后自觉地站在宋洁雅的身后。
就这样,三个人出了皇宫。
一路上人不多,路过菜场的时候人多了一点。
“怎么这么冷清。”宋洁雅问。
“大家都去莲花寺了。”
“我明白了。”
“公主,我们可以坐轿子。”
“走路锻炼锻炼,饺子没东西坐,很颠簸。”宋洁雅又问王二:“王二,你是哪里人?”
“小福田区。”
“哦,挺远的。”
“发洪水了,我逃了。”
“真可怜,你真名叫王二?”
“我妈骂我傻逼。”
宋洁雅点点头。受人民苦的人太多了。能在王宓王力可Er工作真是幸运。
三人有说有笑,也很快就到了莲花寺。
莲花寺位于城南的安百里山上。因为在这座山的脚下有一个安百里湖,湖里开满了白莲花,所以它被命名为安百里山。没有人知道原来的名字。而这满湖的白莲,是城里富人边的陈老师种的。他是土生土长的江南人,后来搬到了这里。因为怀念家乡的白莲花,所以买下了这个湖,种下了这种纯净无瑕的白莲花。然而,这是几十年前的事了。这座白莲寺是陈先生去世后的后人所建。其中的负责人是一个叫的人,年仅二十六岁,就把陈氏家族的生意做到了全国,甚至吞并了曾经的大盐商——李广。可以说来世是牛逼的。说起这座白莲寺,这座寺庙建在半山腰上,从半山腰到山脚下的楼梯上都有商贩,山脚下更多。陈定坤定期举行市场会议和物资交换,这使得这座白莲寺以追求金钱和香火而闻名。
宋洁雅小时候随生母来到这里。当时她妈妈好像很喜欢这个寺庙,经常来拜佛,一呆就是一天。而宋洁雅还是个三岁的小宝宝,就在庙里跑来跑去。后来有一天,她妈妈带她去种树。她告诉宋洁雅,如果有一天想她了,就来这个寺庙看树。母亲在种树后不久就去世了。她现在回忆起当时可能发生的事情,只是年轻的时候失去了她而不自知。
“公主,真热闹。”红莲喊道。
“叫公子。”
“公子,好热闹啊。”
有很多人在聊天,吃,喝,玩,什么都有。空气中弥漫着食物和胭脂的味道。宋洁雅真的很久没出来了。
“走,我们去吃喝玩乐。”宋洁雅一声令下,两人异口同声地应着,冲进了人群。
“这馄饨闻起来真香。我们吃点馄饨吧。”宋洁雅说着,走到馄饨店门前。
这种十里馄饨在安百里也很有名。之所以叫十里馄饨,是因为它特别香,十里外都能闻到,故名十里馄饨。据说这家馄饨老板已经传了三代,可见这家馄饨有多受欢迎。宋洁雅小时候和妈妈吃过一次饭。当时她也闻到馄饨的味道,吵着要吃。
“老板,给我们来三碗馄饨。”宋洁雅哭着坐下。
“好的,等一下,客官。我马上就来。”
“儿子,我们不吃,吃就是了。”两个站在一边说。
“我们当然应该一起吃饭。坐下。”
“儿子让你坐,你就坐。”红莲拉了一对二说。
王二刚刚坐下。“我不饿。我吃过早饭了。”
“馄饨不够吃,只能解。”宋洁雅觉得王二真的不是一般的老实。
两个低头不语。
“红莲,我们一会儿去珠宝店,还有花店和布店。”
“好儿子。”红莲不停地往街上看。
“几位客人,馄饨来了。请慢用。”一个穿着便衣,手里端着一个大托盘的胖女人说。
“谢谢你。”宋洁雅已经拿筷子吃饭了。“老板,你的生意真好。”是空的。都满了。
“哪里哪里,都是大家捧场。慢慢来,儿子。”然后他端着巨大的托盘,把馄饨送到隔壁桌。
“这个老板娘看着眼熟。”宋洁雅喃喃道。
“孩子,趁热吃吧。真的很好吃。”红莲吹了吹汤,喝了一大口。如果不是太热,它早就被狼吞虎咽了。
主人和仆人边吃边走在街上。
“先去珠宝店。”
“好儿子。”红莲王尔气盛。
“最好的珠宝店叫什么名字?”
“奇珍楼。”
“走,去七珍楼。”
这座罕见的建筑是陈定坤名下的一家连锁店,所以它被称为罕见的建筑,因为它店里的珠宝是独一无二的,世界上唯一的。所以去七珍楼非富即贵。
当他走近大楼时,一个听差走上前来,领他上楼。
楼上,几乎是金碧辉煌。房间里堆满了金银珠宝。
“儿子,你要给老婆买首饰吗?”小厮问。
“是的,你推荐什么?”
“儿子和妻子多大了?”
“十七。”
“胖瘦呢?”
“对称。”
“皮肤是什么颜色?”
“白色。”
“请跟我来。”
我穿过令人眼花缭乱的主房间,拐进了一个小房间。有一长排珠宝桌子。
宋洁雅仔细一看,果然是精美的首饰。玉簪是透明的白玉,这种白玉是未经雕琢的天然玉形。不知道哪里找的,估计价格也高。
“儿子,过来。”
宋洁雅紧随其后,小厮从口袋里掏出手帕,小心翼翼地拿起一只手镯。
“这个镯子是宫里的,很难得。听说是喜欢的公主留下的。你看看。”小厮把手镯递给宋洁雅。
宋洁雅接过来仔细看了看。手链真的是很好的手链。这只手镯在灯光下看起来晶莹剔透。走近一看,里面是红绫。
“这只手镯叫白玉凤镯,是天然的白玉石,但它独一无二,因为里面有红色的丝绸。你仔细看,这个红绸图案是什么样子的?”
宋洁雅仔细观察了一下,这红色的丝纹就像是凤凰的纹路。
“寓意佩戴者如凤凰重生,穿云入雾。”这一页很骄傲。“别人来的时候我是不会推荐这种手链的,因为大多数人不会欣赏,也不配戴。你儿子一看就不是外行。我相信你妻子会喜欢的。”
这个页面真的很会说话。宋洁雅叹了口气,的确,这个手镯很特别,还有一点,它其实是在宫外游荡的东西。不知道自己买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红莲看出了宋洁雅的犹豫。“这个手镯多少钱?”
“五百两。”
“这么贵。”红莲深深吸了口气。
宋洁雅真的没买手链。不知道价格贵不贵。她问小厮:“这是最贵的手镯吗?”
“当然不是,我们刚从乡下带来的,起价两百。你可能不知道,我们所有的宝贝都在年度拍卖展上。而且五百二只能说是稍微高端的价格。”
“既然是宝物,为什么这个手镯还没卖出去?”
“不瞒你说,因为入门之物是宫中之物,有些大人小姐不敢买。说实话,520已经是我的最低价了。收起来的时候已经四百多两了。”
宋洁雅不相信这一页的故事。她只想把它放回去。一位公子从外面走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