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身吕布闯汉末》第十一章 落魄张辽 免费试读
站在阅兵台上,看着高顺等人和一千多名战士温暖的目光,总觉得应该说几句。看完他们热情的表演,领导要发言了。(本章通过转载发布)
于是我清了清嗓子,大声对他们说:“我刚才看了你们的训练,很整齐,很有气势。”你们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士兵,我为你们骄傲!希望你能再接再厉,继续认真训练,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军人。在前进的道路上,有无数的荣誉和职位在向你招手,那就是你的动力。我在此承诺,我军是保卫人民的正义之师,我们要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拯救人民。
所以现在我想讲几条纪律:第一,必须生死与共,绝不能丢下战友。我们是正直的人,我们不是懦夫,也不是只顾自己性命的小人。"
说完第一个,台下的士兵鸦雀无声,然后爆发出一阵阵欢呼!他们互相看着身边的战友,眼里满是激动和承诺。
高顺等人也是泪流满面,哽咽道:“你们主公一点都不把我们当下属,真是太好了。如此宽容我们,男人们一定会为了我们的主人下地狱。”看到他们的反应后我很满意。我示意他们冷静下来,然后说了下面的命令。"
第二,坚决服从命令,一切行动服从命令。作为军人,只有两个字,“服从”不仅是服从,更是服从。当然,如果你在战斗中有什么好的想法,可以及时联系你的将军。如果真的是好主意,那就要下大力气了。因为只有这样,我们的将领才能做出最有利的命令。
第三,坚决不拿人民的针线。因为我们是真正的军人,不是土匪或强盗。第四,要时刻准备战斗。因为只有充分的准备才是一场战斗的良好开端。第五,你们第一个成为我的军队,以后很大一部分会被重用。所以希望你更认真的展现自己,为自己的未来大展宏图。暂时就这些了。我们以后再补充。"
说完,后台所有的士兵都和他们一样激动,眼神里充满了对我的忠诚和对未来的憧憬。然后我对高顺说:“你去吧,明天一早你我就去雁门。那里有一只老虎,我想你会很感兴趣的。”
果不其然,高顺听后眼睛立刻一亮,心想:“能被主人称为老虎的人有多厉害?明天我一定要和你老虎见面,看看谁是虎中之虎。”
我骑上马去看华佗。我看到他讲课很认真,不停地回答学生的问题。虽然他看起来有点忙,但我可以看到他笑着宽慰。我决定不去打扰他,让他教更多渴望学习的学生。
于是我回到了自己住的独立小屋。虽然简陋,但我也为秀儿插花,刚下了马秀儿就像兔子一样跑进我怀里。
精致迷人的陈涛:“阿布哥哥,今天我一醒来你怎么就不见了?”让我比你早半天。你去哪里了?"
对了,虽然我们睡一个房间,但绝对不是一张床。我们睡在一张床上。不是秀儿她不想。相反,她有时候半夜会无缘无故睡在我身边。把头藏在怀里后,我突然睡着了,这让我一直精神抖擞。
我常常在深夜独自叹息:“绝色美人在我怀里,却摸不到。真的是对男人最大的折磨!世界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最近感觉有点憔悴,就是这个原因。
我苦笑:“我哪儿也没去,就去军营看看。”我给了他们一些指导。对了,我明天要去雁门找人才,可能要四五天才能回来。考虑到路途遥远秀儿,不如在这里等我。
秀儿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了我很久,说:“是不是有什么阴谋?快说,不然我不放过你。”
我大汗淋漓。我几天前刚到这里。现在怎么才能成为野蛮女友?真是个瞎神!
我正想着怎么说服秀儿的时候秀儿先开口了:“阿布哥,你真的以为秀儿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吗?其实秀儿我什么都知道。我哥哥阿布是个大英雄。英雄要闯出自己的路。秀儿我喜欢阿布哥的路。我以前找过你。看你敢不敢忘记我,现在结论已经出来了。阿布哥最爱我!秀儿等你回来。”
我听了之后说:“太感动了!我的秀儿终于长大懂事了(思想长大了,身体也长大了)开始理解我了。”
我把秀儿紧紧地抱在怀里,轻声说:“等等我!”
明早一缕明媚的阳光照在我的被子上,我就会被秀儿叫醒。“大懒虫,起来拉!高哥在外面等你很久了。你再不起来,我就掐你!”
听说她要掐我,从温暖的被窝里跳出来,在秀儿的帮助下穿好衣服,带着秀儿到外面去见高顺。
高顺见我和秀儿说:“主公早安,早安!”
我看了高顺一眼,牵着我的白马出去了。我就知道他迫不及待想学张辽。于是,在秀儿的额头上深深地吻了一下后,他和高顺飞身来到了雁门。
在此之前,我已经和曹兴华陀庞叔约好了去雁门,于是他们继续各自为政。
在雁门的一家酒馆里,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喝得醉醺醺的,只见他长约一米八五,面紫如玉,容貌姣好。
但我听到其他喝酒的人说:“嘿!可惜他是这样的人。听说他原本家境很好,武功也很高。又一次,我在街上看到雁门太守的小儿子,对欺男霸女非常生气,就把这个小男孩狠狠地教训了一顿。结果小男孩告诉太守,用莫须有的罪名把家里的钱都拿走了,把他老父亲气得够呛。做一个好人真的很难!"
酒吧里的那个家伙不在乎他是不是英雄。看他喝醉后付不起钱,急忙找张辽要酒喝。
我和高顺正好来到雁门,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个饭馆填饱肚子。有高顺这种人在身边,没饭吃还不如杀了他。
就在我们进门的时候,我们看到一个狡猾的人在喝醉的时候偷了一个用餐者的武器。我仔细看了看那个衣衫褴褛的男人。尸体桌子上的那把大刀价值不菲,这把刀让我眼前一亮“小子!和高顺祖上传下来的那家伙一样坏,各有千秋。”
形状和高顺手里的大刀很像。它有两米多长,刀刃很重。估计有五六十斤重,整把大刀都是暗黄的,看起来满满的都是刺绣。但我能清晰的感觉到刀刃上有一种野性的杀气,有什么样的刀,就有什么样的武功。他的武功一定不错,我也不怀疑他应该和高顺并驾齐驱。他就是我要找的雁门张文远吗?张辽不管,我都要拿下这个人。
其实张辽并没有大醉。他知道那个人是来拿他的大刀的。正要出手时,突然发现两道浓烈的杀气。
“其中一个应该和自己并驾齐驱,这已经很难得了。第一次有人能让自己有这么强烈的冲动,真想杀了他。很难找到对手!但是还有另一种杀气让我感到一种恐惧。如果说刚才那个人的杀气让我兴奋到想和他一较高下,那么剩下那个人的杀气就是一种恐惧,而且是深深的恐惧。我根本打不过他。在他下面过50%是我的极限。为什么会有这么强的性格?他还是人能拥有的武功吗?”张辽陷入了迷茫。
这时候我虎视眈眈的盯着那家伙,那家伙胸口发沉,差点吐血。看了一眼那恐怖的景象,我和高顺飞走了。我拿出一两块金子,笑着放在桌子上。
大声道:“小二,最好的酒席还不快点上。我要和这个壮汉喝三百杯。”我发现他并没有喝醉,而是在装醉。
我坐在他对面,高顺站在我身后,死死的盯着他,看他什么反应。因为英雄互相吸引,他也有战斗的欲望。
张辽此时已经醒了,心想:“真是英雄!有这么可怕的武功,能和我这种落魄的人喝三百杯,真是清高!我应该好好了解他,和他这样的英雄在一起是我的梦想!
于是他豪爽地笑了笑:“既然你看得起我,我就舍命陪君子。”
等那人上完酒菜,我就拉着高顺去做。三个人一言不发,开始喝酒。我们直接抱着酒坛喝了起来,喝了几坛酒之后。
然后大家哈哈大笑,张辽首先说:“开心!多美好的时光啊!今天是我在张辽长大以来最开心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