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秋风落》飞车党—纪念以逝的兄弟 免费试读
也许是因为性格,也许是因为我们没顺便上过学,没有一起骑车的经历。我们六个人的距离逐渐拉大,少年的天真最终会被成长的冷漠打败,但在这期间,我们交了很多新朋友,属于野一。
我和朝子的关系一直很好。另一个层面,我们更像兄弟。我们家很亲近。我们从小一起长大,骑车上学。我的生命中一直有他,直到现在,只是有些人不在了。
我们的家在河边。他学会了好闻,但我是旱鸭子。原因是我从小就患有慢性中耳炎。我父母找到了很多治疗方法。从一开始医生就说要用双氧水洗耳朵。嗯,我去河里游泳,又复发了。我去后面喝了几碗中药。嗯,我去河里游泳,又复发了。最后,我向一个江湖骗子寻求补救办法。嗯,我下去了。我记得我妈每次往我耳朵里滴药的时候总是哄我好久的那种温暖。我趴在她怀里,耳朵在我身边,她给我喂药,疼得要命。经历过的人应该知道,当药流进耳朵神经末梢的时候,当我最后一次次总结复发原因的时候,我只想骂自己是傻逼。
但是当我想起麻子教我游泳的时候。
他说:我教你游泳。令人愤慨的是,河边的孩子不会游泳。
我说:我不会游泳。
他说:没什么,只是多喝了几口水。
然后他把我推进深水里,我呛了几口水,他才把我捞上来。
上帝诅咒你,我痛苦地诅咒他。
他说:继续。
再把我推进水里。
周而复始。
我还是没学会,妈的。
我的中耳炎还是没好,只是偶尔复发,可能几年一次,但是现在我已经长大了,不会再去打扰我妈了。我会趴在桌子上,给自己吃药,数几滴药,独自感受那种钻心的痛。
我刚刚提到了野生的。那时候我和朝子每天都骑自行车上下学,但是我们渐渐发现,班里不仅我们两个骑自行车上学,还有很多其他方向的朋友也骑自行车上学。其中有三个我们最好的朋友和我们一起玩,分别是星期二,浩子和婊子,名字差别很大,但我不是唯一的一个。反而很帅,和当时流行的韩电视剧里的李俊基很像。最相似的是他有着和李俊基一样骚的发型,而且他很在意自己的发型。有一个故事说,在他十六岁的时候,他去警察局拿身份证。因为不忍心弄掉头发,他来回跑了5次理发店,最后还是没有通过测试。最后,他把叔叔抱在怀里,流着泪哭着说:叔叔,你可以给他。没办法,拍照的大叔最后也打不过他,就把他前面的头发拉到两边,拉到耳朵后面,才依依不舍的拿了身份证。
就是这样一个有趣的年轻人,我们的好朋友,成了野一的牺牲品,成了我们永远不会忘记的痛。
上小学的时候,我们都骑自行车。当时我们已经对那个男人的玩具表现出了无与伦比的兴趣,绞尽脑汁探索它的玩法,比如抬水龙头,失手,漂流。最有趣的是,下雨的时候有一个平铺的广场,上面有很多水,成了我们玩自行车漂流的好地方,还把泥溅了路人一身,惹得路人骂骂咧咧。
如果事情只能这样发展,我会在梦里笑着醒来。如果有人早就看出了我们的调皮并加以制止,那么后面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星期二,我的好兄弟永远离开了我们。
进入初中后,又慢又费力的自行车已经不能满足我们,但泛滥的摩托车却是我们的新玩具。2005年,摩托车已经成为家家户户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我们是时候换把枪,弄辆摩托车了。怎么发生的?当然是借。向谁借?有的人在家骑,有的人不骑。在那种工作比较热的日子里,外出打工做摩托车的亲戚并不多,都呆在家里。他们设法用手弄了一个,然后捡了些废铁去卖。找不到就去卸路桩的螺丝钉,好不容易攒够了油钱。这样,强大的野生动物就诞生了。
初中毕业后,周二没去上学。我和另外几个我不太熟悉的野生动物呆了一整天。时不时跑50公里到城里吃碗伤心凉粉,或者去附近的山上,景区等地玩。如果我带个妹子,那就爽了。短短半年时间,整个城市的农村、城镇、山路,没有他们没去过的地方。我偶尔放学和他们一起玩,他会拿着轮胎在我面前转。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有一个女生喜欢星期二,这个女生叫张晶晶,而星期二她喜欢另一个女生,那个女生叫张萌。如果你问一万个人,你会觉得张晶晶很漂亮,很乖巧,而张萌有点自命不凡,甚至有点阴暗。
就这样,她爱他,他爱她,她不爱他,却要吊死他。但是自始至终,他一直板着脸追求那个女生,甚至没有回头看那个喜欢他的女生一眼。或许这就是李俊基的审美观吧。
张萌将骑着他的摩托车和他一起玩,但他从未对周二的追求表达过明确的看法。直到那一天,他周二和其他几个野一从城里玩回来,几辆车一路超速,也是他出事。他总是只骑自行车不坐车,那天还有一个野一成员骑他的车。回来的路上,可能是车速太快,转弯太急,车身太斜。路上又有碎石了。他的车当时就掉路边了,大概有七八米的高度,头撞到了石头上。其他车里的男孩太害怕了,不敢报警。第二天警察赶到现场时,两人已经完全没了气息。按照医生的说法,如果当时抢救的话,他们很可能还有救,但是已经晚了。
信不信由你,如果有什么事发生,我最爱星期二的爷爷说,星期二出事的前一天晚上,他工棚里的牛叫一夜没睡,把他吵醒了好几次。他一夜没睡好,总觉得发生了什么重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