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我不是世界公敌》第十一章 金发洋马,纽约大学 免费试读
初五逃不掉,然后就被抓了。林宇只好答应吃赵的黑暗料理,用了半条命的代价才得到赵的原谅。
不过看起来她并不是真的生气,只是事后感觉有点怪怪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变得暧昧起来,尤其是我的小哥哥赵金强经常拿他们开玩笑。
之前,他们两个在一起很开心。作为长辈,赵金强不止一次开玩笑让他们在一起。反正林宇也是他姐姐姐夫收养的孩子,没有血缘关系。他们在一起后,会互相亲吻。
本来,当赵金强说起这件事的时候,他和赵并没有在意。反而互相取笑,但之后都变得又羞又涩,林宇心里也很纠结。
自从林宇拒绝后,科比再也没有来找过他。他虽然看好林宇,但并没有那么渴望林宇到不得不的地步。网上的视频只是引起了一场小风波,然后就没有话题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林宇也继续着他安静的训练生活。
又是一个月过去了,在林宇水平快速提升的同时,身高也再次发生了变化,增加了5 cm,达到了183 cm,变得更加有型,完全弥补了当初的身高矮小。再加上他有些帅气的颜值,以及他得到体制后整个人由内而外的自信,越发有男神的气质。做模特绝对称职,做男PR绝对有能力留住年轻漂亮的富婆。
唯一不好的是他身上没有足够的钱。戴维斯的Grandet不给他任何优惠。如果他想继续训练,可能又要换地方了。
其实随着身高的增加,林宇身体素质各方面也越来越强。在力量、耐力、速度上,我们不说能赶上NBA的超人,但是已经达到了职业水平。现在的状态和原来虚弱的身体相比,绝对是一个质变。
谁说他的身高和身体素质不适合打篮球,那绝对是盲目的,是故意歧视。
再加上这一个月再次努力提升技术能力,如果现在进入NBA,林宇已经有了立足的底气,但就像之前拒绝科比时的顾忌一样;进入NBA不得不考虑。有一个合适的机会和球队能答应他的那些‘苛刻’的条件,不是那么简单的。
“走吧,小宇。我已经让我最好的朋友联系你了。可以去纽约大学篮球场上训练。你之前打败过科比,很多人都对你感兴趣。”
这天刚吃完饭,赵戴着一顶红色的羊毛帽子,提着一个小包和林宇的手离开了。动作非常自然,看起来像是一对情侣的亲密和谐。
“唉,女生不想呆了。”
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赵金强感慨地摇了摇头,有些释然地走进了厨房。作为一个有经验的人,他自然看出了两个人之间的变化。对于林宇,一个便宜的外甥,接触几个月后很欣赏。如果他真的能亲亲亲亲,他也会乐在其中。
反正自家的白菜迟早会被猪拱起来,肥水不流外人田。与其在外面被野猪吃了,不如便宜自家的小猪,过年多点肉。我们有多熟,没有血缘关系,也不违背伦理。
交通工具是赵的粉红色电动驴,看起来很精致。林宇骑在上面似乎有点别扭,但赵坐在后面扶着他的腰,微风吹过。在路人羡慕的目光中,那种感觉让林宇一时不知道怎么形容,但看起来像是爱。
虽然不是匈牙利大腿,但赵小巧玲珑的外表在憨态可掬中也有一种令人神往的魅力。作为一个成熟正常的男人,林宇基本不挑食,不管是御姐,RQ,萝莉...或者其他人,只要是美女。
在林宇不纯的邪念中,小电驴经过重重的驱赶,终于将它们带到了纽约大学的校园里。一头金发,长腿,瓜子脸,没有其他白人女性的大毛孔,更符合大洋马迎上去的东方审美。
“小宇,这是我最好的朋友珍妮。来见见她。是她帮你联系的竞技场。”
赵用林宇做了自我介绍。赵在纽约大学学习会计。在得知林宇想找一个训练竞技场后,她向朋友珍妮求助。事情进展顺利,她闺蜜能力不错。
“你好,我叫珍妮·沃尔什。你可以叫我珍妮。我看过你和科比斗牛的视频。现实中,你似乎不仅篮球打得好,而且比我想象的还要帅。”
“谢谢你。你可以叫我林,或者余。”
珍妮大方地介绍了自己。林宇作为男人,她不能无礼。她伸出手和她握了握,然后放开,表现得像个绅士。
心里有了想法,就得慢慢按照步骤和策略去做。不能看到美女就手足无措,不能睁眼就走,也不能当吃醋的猪哥。那太蹩脚了。
“来吧,我和校队的查尔斯教练约好了。我们先去见他,他会给你钥匙,然后你就可以自由使用竞技场了;不过查尔斯教练也有一个小要求,就是希望校队的球员能和你一起训练,他们都很佩服你打科比。”
“没问题,请吧。”
在珍妮的指导下,林宇认识了纽约大学山猫队的主教练查尔斯,他和戴维斯很像,有一个红酒槽鼻子。不同的是,查尔斯戴着一副金边眼镜,比戴维斯小一号,更温和。
纽约大学无疑是一所世界级名校,但在体育方面,尤其是男篮方面,却鲜有建树。相比同在纽约市的纽约圣约翰大学和哥大,美国大学生篮球联赛冠军第一梯队没有NCAA的位置,是第三梯队的鱼片。因为吉祥物是一只山猫,所以也被称为山猫队。和NBA乔老板的山猫一样,属于病猫队。
作为这样的弱队,查尔斯的能力和位置都不高。林宇这样一个能和科比一对一赢球,网上盛传的人来球队借场地训练,他找不到任何理由拒绝,尤其是珍妮出面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