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三国之纵横天下此文是戏子薄情原创的主角是高哲的三国梦想作品,文里人物的刻画性格分明,主角杀伐果断,情节曲折丝丝入扣,非常推荐,文笔成熟。书中主要讲述了:在并州朔方县,林荣县外30多里的一个小湖旁,有一个衣冠楚楚、英俊潇洒的年轻人静静地凝视着平静的湖面,他的身边有十几名骁勇善战的军中侍卫,十几匹高大的马在湖边肆意地嚼着青草。这个年轻人是个贵族,地位不低,但年龄似乎不大,大概只有七八岁。但是,他的表情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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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试读:
在并州朔方县,林荣县外30多里的一个小湖旁,有一个衣冠楚楚、英俊潇洒的年轻人静静地凝视着平静的湖面,他的身边有十几名骁勇善战的军中侍卫,十几匹高大的马在湖边肆意地嚼着青草。
这个年轻人是个贵族,地位不低,但年龄似乎不大,大概只有七八岁。但是,他的表情没有这个年龄的孩子的笑声,他身边的卫兵都是强壮的战士,曾经在血海中战斗并幸存的锋利的小卒。
现在是六月,阳光明媚,大地骄阳似火,耀眼的阳光照耀着,应该会让人感到温暖。然而这个高贵的少年面无表情,眼神冰冷,像无底的深渊。
“啊!......啊!”一声长啸响起,野鸭惊讶地拍打着翅膀。声音在草原上回荡,大声传播,然后慢慢消失在辽阔的草原上。
作为路人,高哲忍了多年终于可以发泄愤怒了。
一个平凡而无用的屌丝,大半辈子都生活在水池里,却在一次意外中成了县高家的长子。
说起高氏,还得追溯到附近的洛阳高氏,再追溯到古代皇帝的时候。它被莱文家族瓜分,流传了很久。
因为祖上的荣耀,高哲的祖父高松担任婺源知府,打击诸侯等级,被封在荣县。
秦汉时期实行二十爵制。汉高祖曾经规定,除非姓刘,否则不准封王,除非有功(军功),否则不准封侯。虽然恩泽侯的称号出现的比较晚,但是有两个称号,分别是王侯和侯侯。
列侯已经是最高军衔的军衔了。列侯有食邑(即封地)。根据食邑的大小,列侯分为郡、乡、亭。
侯是等级最高的侯爵,拥有一万个以上美食城的也叫。
当然,林荣,一个靠近草原的破旧地方,根本没有家庭。
很多将军和古代的审查官都参军从政了。虽然没有拿到三公称号,但是还是很厉害的!
太可惜了!大概就是一个“盛极而衰”的词吧。经过几年间接的巨大的变化,高家只剩下老小,老小,老小,老小。
高哲虽然是长子,也是侯府的太子,但还是不被重视。原因在于他的血统。他的父亲高仪是宁朔将军,本应镇守边疆,却爱上了匈奴公主。
几经周折,高氏家族终于与匈奴皇室联姻,在林荣县外建起了高氏堡,是汉人与匈奴和平交易的场所,并开设了商贸往来。
高哲虽然是公爵的王子,却不被家人认可。原因还是一样的。血统问题是,以儒家思想起家,以封建宗法制度管理家庭的贵族儿子是看不起这种混血儿的。
即使高哲将来继承了侯爵,他们依然会被排除在外。而匈奴那边,匈奴还是崇尚勇武的,每个可汗一出生就被杀,但还是会讲究血统。在匈奴的奴隶制度中,血统是决定你是贵族、平民还是奴隶的根本条件。
来到这个时代,怎能不放马过来,滋养浪子的野心,与汉末豪杰一争高下?
即使你面前到处是荆棘,流血也充满了困难。不囫囵吞枣的山山水水,就得一次如虎添翼。怎么才能做一次旅行,不辜负自己前世平庸的几十年?
像这样起来!虽然点是好的,但是南匈奴公主,汉族侯子的身份,可能还不如一个蚂蚁贼,能在张角黄巾起义的时候争个前途。
混血儿的身份自然限制了他实现野心和欲望的机会。汉朝虽然风雨飘摇,日薄西山,但未来竞争激烈,妖魔乱舞,五千万人口,争斗不休,血雨腥风的战场,一个又一个可歌可泣的传奇。
但汉末诸侯谁能问鼎中原,谁能独霸一方,谁是省油的灯,谁那么令人向往?
你就想想马超吧,就算他再勇敢再勇敢!比,在西北拿着长枪,威风凛凛地跑下来的将军申维田,仍然不受人们的尊敬,没有文臣武将追随。
就连马腾也不马立克超,处处冷落他,就因为马超是私生子。他最喜欢的是他的两个大儿子,马修·马铁。只有妹妹马云騄和大哥叫的马超相处的很好,喜欢跟在她后面学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