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血之红门

热血之红门 已完结

热血之红门

主角:小白龙 分类:都市生活 作者:HS 状态:已完结 时间:2022-07-18 00:23:29

这是HS编写的都市生活风格的小说《热血之红门》,主角:小白龙 ,小说看得让人热血沸腾,可以给青少年启发,故事情节很新颖,感觉身临其境,剧情衔接合理,悬念也不少。书中主要讲述:那是在2008年,当时DNF刚刚接受测试。学校里的每个人都在谈论这场比赛,说看韩服的视频太棒了。大家都在等公测,我也是,那时候我已经是高二的学生了,虽然我从来不关注学习。我记得我在公测的时候,一点都不夸张。基本上第二天学校的男生都逃课了。我还记得当时网吧的情景,现在也很怀念。人山人海,当时真...

...

章节试读:

那是在2008年,当时DNF刚刚接受测试。学校里的每个人都在谈论这场比赛,说看韩服的视频太棒了。

大家都在等公测,我也是,那时候我已经是高二的学生了,虽然我从来不关注学习。

我记得我在公测的时候,一点都不夸张。基本上第二天学校的男生都逃课了。我还记得当时网吧的情景,现在也很怀念。

人山人海,当时真的很开心。我当时玩的是狂战这个职业,当时觉得这个职业真的很酷。

那时候疯狂的打架基本上可以说是DNF最大的职业,并不像现在这么多人黑。我记得我当时有一个很屌丝的名字,红眼病的狂斗。

那时候的狂斗还不叫红狗红神,因为我们都叫他红眼狂斗。我是第一个醒来的,我疯狂的练习。

上学的事情我基本不理会,直到学校通知我要住家里的宿舍,我妈来找我谈这件事。

当时打了哈哈,然后就混过去了。我妈无奈的回家了。就这样,日日夜夜,我成了全校50年级的第一个狂战士。

我用零花钱买了一套高级时装。我当时还不心疼,但是里面的钱有一部分是我半个月的零花钱。就是这样。我在学校和网吧出名了。

很多人让我带他升级。我记得当时的杀戮是最棒的。我毫不犹豫地花了100元买了下来。学校里的人都叫我师傅,网吧里的人都来看我。那种感觉真的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人们害怕出名,猪害怕强壮,因为我可以说是附近DNF最好的球员。当时我们学校周边A1台球厅的几个混混来找我。

哪一天是星期五,我在外面下了车,雨下得很大,我就往宿舍跑。衣服湿透了,我换了身衣服,拿起伞,跑到对面的网吧。

我拿了一瓶哇哈哈,坐下打开电脑。这时,我被拍了一下背。我无奈的回头骂了一句“尼玛是谁的?因为当时我觉得一定是某个白人让我带他去的。”

但我回头一看,不是别人就是我们学校附近的混混。我们都认识这些人。别看我们是高中生,这样恐怕很多人会给他们保护费。

这和初中生不一样。这些人敢抢劫高中生,是因为他们背后有真正的帮派,尽管他们只是帮派的崇拜者。

不知道这个男生知不知道自己是条好狗。这个名字是不是明显是个诅咒——后面是他的左膀右臂,天天在一起的大熊黄玉?

我说,对不起,我不知道是你(我的亲孙子说)

“哈哈哈没事没事我们都是兄弟”(尼玛我什么时候变成你兄弟了)

“老狗哥,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我的小弟。好像没得罪你。”

“哈哈开玩笑,我们不是社会混混,我们只是想向兄弟们借点东西”

我当时想的是,我手里只剩12块钱了,我就当乞丐给你。

“明白了,狗哥,我今天带了12块钱,就当我请我哥喝水了”

这时黄玉不耐烦了,一把抓住我说道

“QNMD,别装傻了。我听说你最近一直在玩DNF,我们想找点乐子”

我大概明白是什么意思了。我太傻了。

“狗哥也想打DNF?可以,我给你看看呵呵。”

这时,托帕兹踢了起来,我摔倒了。

那时候我真的很弱。

我痛得咬牙切齿。我说你...你在做什么?

丧狗立刻走过来哈哈大笑。你看我弟弟,跟社会混混一样。没事就打人可以吗?

我什么也没说。我以我的气魄和衣服站了起来。

狗笑着说。

“哥哥,我没有任何意思。把你内心的红眼借我玩玩,你玩累了我就给你。”

我哭了,你知道,这是我的努力,我付出了多少?

当时不知道哪来的勇气说,你别想了。你杀了我我也不会给的。这是我的努力。

那只狗突然放声大笑。

别提我当时有多害怕了。

好孩子比他们更有胆量,所以你可以去死,兄弟。我们走吧。

他们三个都走了,我却静不下心来。

丧狗叫我去死,我肯定要挨打。为什么?

我没有招惹任何人,只是想好好比赛。为什么欺负我?

我心里复杂的时候,突然丢了狗,大喊,后天中午不要出校门,哥哥。

这时,我的几个徒弟把我抱了起来。

老师,我该怎么办?你最好在他说完这句话后,把它给丧狗。

我当时就笑了,发自内心的笑。

我理解他们,没有人会因为游戏里的一个高手而和一只迷路的狗为敌。

但是我不想被这样欺负。

晚上在宿舍想了很久。

我感觉这不仅仅是一个游戏的事情。

这是一个人一生的事情。我不想被欺负。

我决定和他打一架。

不,不要读。

第二天晚上我没有上网。我去了建材市场。

后来听说网吧的人以为我跑了= =

我买了一把小白龙,一把西瓜刀

小白龙你不知道是什么吧?是太阳能管。除非万不得已,我不想用刀。

转眼间,丢狗的日子就要到了。

我一整天都不知道在想什么,根本没听课。

我的好兄弟小王晶也跟我说,你中午走,今天别来了。

我只是淡淡地说,我能躲一辈子吗?记住,如果你不想被欺负,你就要破门而入。

晚上,走失的狗如约而至,大约有七个人。

我当时很高兴,因为他准时来了。

很多人叫我放学后走后门,我都一一拒绝了。

他们问我怕不怕?我当时想的是我要去尿尿,但是我得赶紧走。

出门的时候信心满满,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就被一脚踢倒了。

学校门口围观的人越来越多。

S13有老师居然在看,我的信心没了。

我想找人报警。打电话报警

丢了狗,他们不给我还手的机会。他们不停地踢我,我没有站起来。

尤其是托帕石,很疯狂,但是我要亲自试了才知道。

这时,突然来了一群人,大概20个左右。

我听到领导骂:TM丢狗来了。砍死他还敢睡我姑娘。

那时候我就知道救世主要来了,今天你已经失去了你的狗。

我心里想了想,全校都看到了。我羞于做一个男人。

我拿起手中的小白龙,站起来给了托帕斯一个大脑。

小白龙永远不会有折扣。黄玉不敢还手。他只是匆匆忙忙地跑。

我一生气就扔掉小白龙,拿起我的砍刀就追。

当时全校沸腾了。

被丧偶的欺负,一直不喜欢的都冲上去了。

丧狗今天完全从北里市移除。

当时* *来的时候,我正在疯狂的追狗。一转身就挨了一个,后面还有70个不瞎的。

然后就被抓了。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去派出所,说至少要判一年。

其实我根本不懂法,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我在那呆了很久,突然说可以走了。有人保释了我。

我想知道,我的父母在吗?我该怎么解释呢?

我一出门就认出了他。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保释我。

然后听说他花了2000块把我保释出来。

出来后,我们一起吃饭,他跟我说,你不能这样回学校。

他让我退学,加入他的社会。

以后我会管好这篇关于丢狗的文章,说丢狗睡媳妇,帮派不会插手,我放心。

我当时不知道该怎么想,就答应了。我退学了,换了手机。我没敢打电话给父母知道。

我脑子里只有一件事。当我混不下去时,我要回到父母身边。

失去亲人的狗没有再出现,黄玉也消失了。

生活就是这样充满了诡异。因为一个游戏,我去了冥界。

所有人都以为故事结束了?

这只是开始。

我会告诉你我在冥界的日子。

大家都会觉得很棒。

我现在继续。

其中一个带我去冥界的人叫益铭,那个道士叫黑手义。

我一直叫他易哥。

易哥给了我10个左右的小弟,还有他的一个得力干将,在韩国小有名气。

这个男生是军人出身,一般帮人做策划。

就这样,我的名气变大了。

我接手了丢狗的位置,后来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当混混。

我收每个月光保护费3000元,每个月能省800元,省下来的钱全部给兄弟们。

很少见,但这只是个开始。

生活充满了不可思议的事情。

中午很热,我们几个兄弟在学校对面的A1台球吃了拉面。

突然有人来了,我当时差点没把面吐出来。

我的妻子不是别人,正是狗的得力助手之一,暴徒熊。

我叫一个小弟赶紧去拿装备。

我说:“大熊,你打算怎么办?你不需要向他炫耀吧?”

其实我对大熊的印象非常好,憨厚又狠毒,比黄玉江好多了,他当时也没打我。

小熊憨厚的声音像农民的。我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混社会。

“我想投靠你,做你的弟弟。”当这句话出来的时候,我真的很激动-

我当时不明白。

我说,大熊,你为什么跟着我?给我一个理由。

大熊说的话真的很难懂,但是我很喜欢他。

他说,因为我没打你。..........

我今天很开心。今晚我请客去KTV。

其实我真的很开心。没想到我会这么顺利的当混混。

易哥把左手给了我,那个失去狗原来右手的男孩也投奔了我。

我会成为一名武将,我未来的发展会非常成功。

下午很无聊。

我和韩去网吧打了。

我的狂战和原著不一样。我用自己的钱建造了第一片天空。

我记得当时花了920块钱,我都快哭了。

韩还笑我,RP不好。

但是当他关闭它的时候,他花了1800-

我已经享受了很长时间。

下午升级了,红眼等级已经56了。就在这时,我的电话突然响了。

“咦,易哥怎么了?”

电话那头,易哥着急的说;“小子,你在哪里?你快过来,我公司出事了,本地老韩知道你的速度。”

我当时很矛盾,因为这是我第一次正式对抗黑帮。

我带着最近和老韩大雄一起收的20个小弟,坐了三辆出租车。

我们花了大约17分钟到达传说中的场地,这是一个旱冰场。

司机无奈的说,我们到了,给了钱就下车了。

下车的时候,我很苦恼:“等我有钱了,我自己买辆A6。”

我们冲了过去。

我跟着韩哥跑,易哥的眼泪就下来了。

“小崽子,你要是来晚了你哥我就死定了”

我很矛盾。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战斗。

“别担心,我们来了就没事了”

如何描述内心的场景?我这么说吧。

我知道是谁打败了我们。这孩子叫刀疤龙。

刀疤很早就出名了,和我们不属于同一个时代。

现在他45岁了,已经很少看到45岁的混蛋打架杀人了。

但他就是这样的人。如果你认为他是垃圾,那你就错了。

他一生中从未害怕过死亡。以他现在的实力,本来可以当大哥的。

但他还是喜欢打头阵。

这样的人一定是抗日战争中的将军

龙疤龙这个名字说明他身上有一个疤。

据说他13岁出来,15岁杀了人,来到我们这里定居。

18岁的时候,我在身上纹了一条龙。

一出纹身店,就被当时的一帮社会领导砍了,龙龙头上砍了一刀。

龙一怒之下,挥刀砍死了对面首领的双手,一举成名。

当时最出名的四爷也不想惹这种亡命之徒。

但奇怪的是像这样的亡命之徒还活在这个时代。

相关内容推荐:

且别问

编辑且别问点评:

热血之红门很好的小说,第一人称让读者代入感很好,感觉身临其境,本书幽默风趣,虽然是都市生活类小说,但并没有像其他书一样什么神器美女一大堆,并且构思情节也很不错,好书!文笔流畅,情节动人,构思巧妙,强力推荐,HS的书就是好,情节刻画完美,扣人心弦,让人忍不住想要再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看到眼眶红过,真心推荐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猜你喜欢

  1. 轻幻想
  2. 超黑科技
  3. 传统武侠
  4. 小说同人
  5. 专题

最新都市生活小说推荐

当前位置 : 首页 > 都市生活 > 热血之红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