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苏都给我去死》由网络作家昔年所著,书中主角:雷奕明,文中是一本很好的小说,情节细腻,文笔极佳,这本书真的是作者用心在写,作者的风格独特。书中主要讲述:“所以这就是结局。我以为是梁肖。”凌晨三点,大家都睡了,只有一家还亮着微弱的灯光。在那个小房间里,一个甜美却略带疲惫的声音响起。“我好困,在睡觉。”声音的主人啪的一声关了手里的笔记本,貌似不怕家人发现。“哎,这孩子。”应该是那个声音的主人母亲。她翻了个身,对庄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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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试读:
“所以这就是结局。我以为是梁肖。”凌晨三点,大家都睡了,只有一家还亮着微弱的灯光。在那个小房间里,一个甜美却略带疲惫的声音响起。
“我好困,在睡觉。”声音的主人啪的一声关了手里的笔记本,貌似不怕家人发现。
“哎,这孩子。”应该是那个声音的主人母亲。她翻了个身,对庄另一边的人说:“奕泽,你看我们是不是该聊聊了?”
“没关系,小宇最近只是在追剧,追得太入神了。应该是大结局。估计最近不会熬夜了,安心睡吧。反正小宇已经毕业了,工作收入也很不错。离她远点。她没有好好学习。等她长大了,让她好好过。反正是带薪休假。不痛苦,”男人并不着急,慢慢地说完,似乎很累。
“好吧。”
没有人注意到那个小房间突然发出的强光。
故事,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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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痛。撕!”
“胖子,你醒了吗?好吗?”
“你,你是谁?”
“我雷奕明啊,你不记得我了?”
“嗯……”说完,小宇恨不得扇自己一巴掌,因为他见过克拉拉的情人,说出来太尴尬了。
“完了,完了。胖子,你不能失忆。”
到现在,小宇只能打肿脸充胖子,假装失忆。"雷奕明?我只记得你的名字,却不记得你。”
“是啊,太好了....不,一点也不好。”感受到小宇的不满,雷奕明顺从地改口,但还是窃喜。喜欢的人虽然失忆了,但是还记得自己的名字,是不是说明他在她心目中的地位很大?雷奕明在这一点上,一切都是舞蹈和笑脸。但转念一想,我和她只是朋友,最多也就是闺蜜。怎么会有爱呢?
一会儿看雷奕明一会儿笑一会儿皱眉,小宇突然有种想笑的冲动,脸色变化太快了,简直可以和《中国好声音》主持人的语速一样快。
“我现在是什么样子?”
"..."雷奕明没有说话,他害怕,他害怕胖子会在短时间内彻底变成一个毁容的人,她终于瘦了,她忘记了梁肖,但是每个女人都不会接受毁容。
“没关系,我自己打开。”小宇知道自己会成为一个美女,但心里并不是很开心。毕竟这不是她真实的自己。
层层纱布被揭开,容貌渐渐显露。
当纱布完全拆下来的时候,雷奕明惊呆了。这是一张多么美丽的脸啊。这是我的梦中情人。好吧,
“让我看看。”小雨照了照镜子。不,不可能。这其实是他自己的脸。小宇暗暗咯咯笑道。幸运的是,他到来的蝴蝶效应没有被毁容。
“太美了。”小玉暗恋自己。雷奕明看着微笑的小雨,我突然觉得,好像,她是一个天使。
“喂,雷奕明,我想出去走走。”
“好的,请吧!”
小宇看着雷奕明很感激,但是这种感激并没有持续多久。几乎每个男人都会对漂亮的女人这样做。
就像,又自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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