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杀主角真难

想杀主角真难 已完结

想杀主角真难

主角:方凡 分类:穿越附身 作者:苟富贵e勿相 状态:已完结 时间:2023-03-20 10:31:45

火爆新书《想杀主角真难》是苟富贵e勿相所创作的一本穿越附身风格的小说,小说内人物形象生动,剧情衔接合理,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故事设计合情合理,文笔生花,人物塑造非常不错。小说精彩段落试读:雨下个不停,细细的,朦朦胧胧的小雨中可以看到这座城市最高的建筑。这就是大家都知道、都知道的临城香楼。说起香楼,建在市中心几乎不近人情,可见香楼主人的财力。香楼的姑娘们兴致勃勃,用手拨弄着琴弦。姑娘们的咯咯笑声能让钢铁变软,让多少人流连忘返,又让多少人挥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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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试读:

雨下个不停,细细的,朦朦胧胧的小雨中可以看到这座城市最高的建筑。

这就是大家都知道、都知道的临城香楼。

说起香楼,建在市中心几乎不近人情,可见香楼主人的财力。

香楼的姑娘们兴致勃勃,用手拨弄着琴弦。姑娘们的咯咯笑声能让钢铁变软,让多少人流连忘返,又让多少人挥霍了财富。

在香楼顶楼的柜房里,两个年轻人喝得醉醺醺的,互相喝着酒。

一抹微光落在小的头上,小的一愣,头就掉在了桌子上。

另一个好像笑了好几次,但是说话的时候,砰的一声就倒在桌子上了。

主府里,不知过了多久,已经有一个在床上发呆的人醒来,守在床边,已经急匆匆地出去报告了。

“师傅,前辈,少爷醒了。”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郑凡仍然躺在床上,两眼无神,整个头都晕了。我不知道混沌,脑袋里飘着一团黑光,来自现代。

他上辈子叫王凡。他在大学争分夺秒迟到时,被一道从天而降的黑光击中脑部,随后便失去了知觉。

在眩晕的过程中,他似乎又过上了新的生活。他成为了临城三大家族中汉家长辈的儿子,长辈和家主是兄弟,瞬间成为了这个深天帝国金字塔顶端的一小群人。从小到大,他衣食无忧。

梦幻又真实,人生如泡沫,一眨眼新的生命就过去了。

郑凡仍在回忆。

当所有人都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床上已经多了两个人,满脸失落的表情,一个相貌平平,但是此刻他的眼睛里有一丝明显的关心。

就像丢脸一看到它就从床上爬起来一样,

心想看来这就是我的贱爸和那个狠心的大叔了。一个家族的原始积累是血腥的,充满暴力的,更不要说创造一个在这个深渊帝国中排名靠前的大家族了。

面目狰狞的大叔还算体面,见郑凡没事,便拉出七匹狼,向外走去。

他咬紧牙关,挤出几个字说:“放心吧兄弟,我现在就把那臭小子抽死。”

只是看着七匹狼在空中的音爆,范就觉得浑身一激灵,脚下都有点发软。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拔了七匹狼没看到儿子死的父亲?

我叔叔离开后,我通常伸出手,感觉到一股真气流经郑凡的身体。当我什么也没看见的时候,我就放心了。走之前,我做了一千个叮嘱,不要喝酒,要在家好好练。

在每个人都离开后,郑凡有机会仔细看看他心中的黑暗之光。

“丁!反派5418号的希望为您服务。”

“长苍天,薄于我。

"

每伤害一次主角,就会获得一次抽奖。抽奖次数取决于你对主角的伤害程度。

只是因为大家都很不满,并不是他想以后面对主角,为自己的命运感到悲哀。

只是我身材匀称,有魅力,放荡不羁,360度帅无死角。你从哪里看出我是个恶棍?

走到镜子前,看看今生,镜子里那张张平平的脸,陷入了沉思,又想起平常人那张平凡的脸,

郑凡突然意识到:爸爸,你是我真正的爸爸。

想到这里,我们不禁对那些以貌取人的人脸红了,肤浅了。在这个复杂的社会里,心灵的美才是真正的美,有趣的灵魂是万里挑一的。我们要善于用一双眼睛去发现美。

郑凡立即决定去阳光下,沐浴他心中的美丽。

走了很久,郑凡边走边嘀咕:这一家这么大,不愧是临城四大家族。

在郑凡的记忆中,临城是南北大道贯穿的地方。每天,各种各样的商人继续使临城成为田源帝国最好的城市之一。

其中最大的定居原因是因为临城主姓安,当然威胁最小。万一这个安主有一天被调离岗位了呢?

第二个是贾政。矿产、妓院、赌厅、酒屋、安身立命都是其中的巨头。事实上,贾政是一群亡命之徒的产物。

然后是钱家和肖家。这两家都是搞丹药和店铺的,很难分清谁强谁弱。

走着走着就看到了鬼和狼嗥叫的声音,就寻着声音走了。

我以为好像我的灵魂很美,很快就会照耀到别人身上。是我站起来的时候了。

刚走到一家医院门口,看到一个满脸失落的彪形大汉抽着七匹狼,蹂躏着一个年轻人,看也不看就知道这是他叔叔家的屋主,体面,

被打的应该是他表哥,肯定的。

郑凡看了一会儿,眼睛有点辣。郑凡摇了摇头。好像世界上脏的地方太多了,还有我拍不到照片的地方。

一鞭八十,啊!

两鞭八十,痛!

三十鞭,八十鞭,爸爸,我错了!

那汉子咬牙切齿道:“萧家的小已经练了半步八品了。你还在练九品,整天还在喝酒喝酒,不勤练。”

被打男子眼中闪过一丝怨恨,站在门口被方凡抓住。这是别人的孩子吗?

让我想起了前世因为嫉妒而毒害我的同学,等等。看来反派这么喜欢死是有一定原因的。

嘶!小霍霍,这么牛逼,不可能这么巧吧。这个名字对modern 方凡来说一点都不陌生,我回忆了一下记忆。我去小练得像坐火箭一样快,这让萧家最近出名了。

不,我要去看看。

方凡转身而走,哀嚎之声犹在。

小霍霍,方凡一脸的意气风发,为什么我现在才九级中期,而且我赢不了?

方二少爷,为什么要我亲自动手?群殴不好吃吗?

方凡我一直没想清楚,为什么上辈子看的小说都是回合制游戏?反派还不够多吗?还是招数不管用?

我方凡在社会主义下成长起来的三好青年,什么时候需要奋斗才能解决问题?

方凡边走边想,随口摇了摇头。我还是这个社会的年轻人,没经历过过马路。让我给小霍霍上一课,什么是城市套路深。

方凡我一路小跑找到了父亲的住处。看到父亲打坐修行,我只能一副无赖的样子。我坐下来,思考着日常生活的细节。我想到了一个险恶的地方,发出一连串豪迈的笑声。你觉得我会傻笑吗?你低估了世界上的英雄。)

当我回过神来时,我看到父亲正以一种奇怪的表情看着自己。方凡我不禁一脸尴尬,下一秒又恢复了扑克脸。刚才,怎么可能是我?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是别人。

方凡一脸严肃:“孩子,我有话要问。

"

这一次轮到方平古怪了:“说吧。”

“孩子想出去跟爸爸借个八品大师。”

方平想了一下,他的儿子出去派一个拥有八品高手保护他的儿子也不是不可能。

挥挥手,下面就有一个仆人,出去了,很快就带回来一个光头。

方凡好家伙,这大汉闪亮的光头简直把人的眼睛都弄瞎了。乍一看,他身高八尺,腰围八尺。他能攻击和防御人形武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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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别问

编辑且别问点评:

想杀主角真难看苟富贵e勿相的书是一件非常享受的事。加油苟富贵e勿相,我会永远支持你!!!,平淡中带点不凡,每一个故事中都会有一个感悟,作者真的有才,喜欢的男生小说,我看书评区的时候,对这本书的映象有点糟,现在越看越喜欢了,文笔极佳,情节有序,故事跌宕起伏,绝对的经典穿越附身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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